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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建公园府小区商业楼与住宅区同属一个规划红线范围。现商业楼地下车库部分规划车位被物业公司擅自堆放杂物,部分车位被用铁皮围挡封闭改建为仓库,改变原规划用途,且严重堵塞疏散通道,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2、商业楼地下车库内,设置于充电桩附近的防火门被物业公司私自上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防火门应保持常闭或依规范开启、不得锁闭的规定,发生紧急情况时将影响人员逃生与救援。 3、上述行为系中建物业公司违规管理所致。恳请有关部门依法查明上述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并予以严肃查处,责令其立即整改,恢复原状,消除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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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6-05-21 16:05
帖内置顶 – – 2026-05-21 16:11
关于市民反映中建公园府商业楼地下车库改变车位用途、将防火门上锁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关于地下车位改变原规划用途问题。经向中建公园府住宅区中建物业公司核实,商管公司将商业楼地下车库的部分商业车位临时用作商户仓储使用。该行为违反了《常德市中心城区地下车位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地下车位销售时不收取维修资金,且应纳入物业管理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功能和建筑结构”,我中心督促中建物业向商管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商管公司对该问题进行整改。后续如商管公司拒不整改,我中心将督促物业公司及时把情况报告有关职能部门。2.关于防火门上锁问题。经现场核实,市民反映的防火门内并不是疏散通道,而是设备间。物业公司排查其他直通地面的疏散防火门,未发现违规锁闭、封堵现象。
武陵区物管处 2026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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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6-05-21 16:05
关于市民反映中建公园府商业楼地下车库改变车位用途、将防火门上锁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关于地下车位改变原规划用途问题。经向中建公园府住宅区中建物业公司核实,商管公司将商业楼地下车库的部分商业车位临时用作商户仓储使用。该行为违反了《常德市中心城区地下车位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地下车位销售时不收取维修资金,且应纳入物业管理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功能和建筑结构”,我中心督促中建物业向商管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商管公司对该问题进行整改。后续如商管公司拒不整改,我中心将督促物业公司及时把情况报告有关职能部门。2.关于防火门上锁问题。经现场核实,市民反映的防火门内并不是疏散通道,而是设备间。物业公司排查其他直通地面的疏散防火门,未发现违规锁闭、封堵现象。
武陵区物管处 2026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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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6-05-21 11:02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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