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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3日中午学生放学时间 ,德山乾明路小学仅一墙之隔的家长等候区发生流浪犬伤人事件,孩子通过电话手表联系,家长赶过去后,无任何学校工作人员陪同,反而是校外民办托管机构的老师在等待着家长,责任感孰优孰劣区别明显,并且发生伤人事故后还是托管的老师电话通知了110来处理的流浪狗。不敢说从头到尾,反正家长是没见到过一个学校的工作人员了解处理此事。
在二医院处理的过程中陆续来了两位伤在同一条流浪犬口下的同学,其中一位女生伤得最重:在被恶犬咬住不放的情况下该学生试图用手帮助摆脱的过程中,手被咬加牙齿刮伤几处伤口,一只手说得上是鲜血淋漓,急诊医生对其伤口进行了缝合处理,应该是有开放性伤口。 在急诊由护士清洗伤口注射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蛋白过程中通过与护士交流得知,前段时间德山桃花山小学也同样发生了流浪犬伤害学生事件,受伤学生数人! 事后家长联系12345咨询此类事件应该由谁或者哪个部门负责,话务员通过和德山街道联系,最后回复是由公安部门负责,到此此事基本终结,后续处理仅剩学生购买的学平险的报销。不知道最终谁或者哪个部门会对此类事情负起责任,非赔偿责任,而是谁来负责处理学校周边的流浪犬或者放养的狗,消除此类安全隐患。在医院处理完下午送孩子上学之后,家长在周边商店走访的同时就发现一只无人看管的狗在学校围墙外家长等候区瞎逛! 2025年8月份本人曾经对德山风光带大量养狗人不牵绳遛狗的行为进行过举报,樟木桥街道回复的倒是很负责任,是否落实到实处确实一个大大的“?”,因为在此之后风光带依然大量的无绳之狗在风光带撒野!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包括养犬处罚条款)2026年1月1日起全国实施,在发布之前广大饱受狗患之苦的广大人民群众翘首以待,颇有“箪食壶浆以迎王师”之感,都天真的以为从那一天开始,就再也不用忍受狗患带来的痛苦了,然而实际情况如何,你我大家都亲自感受到了,基本是毫无变化:无绳狗,野狗,流浪狗,狗屎狗尿依然成灾! 如今的情况进一步恶化,已经严重到几所学校周边都发生了此类犬只伤害学生,还是无反抗能力无足够自保能力的小学生身上,怎能不让人感到忧虑!为何在广大人民翘首以盼的“犬只管理新规”发布开始执行之后情况会进一步恶化,根源在哪里:是公安部门的不作为?街道社区的敷衍了事?还是各学校的“墙外与己无关”工作态度? 当前流浪犬问题宠物犬管理问题日益突出,街头无主犬只随意游荡,不仅破坏公共环境卫生,更存在咬伤路人,传播疾病等严重安全隐患,给居民日常出行与生活带来极大困扰。更为恶劣的是学校周边也出现同样的情况,伤害的是国家的未来家庭的希望。 犬只管理是保障民生安全,维护城市秩序的重要职责,然后相关部门长期监管缺失,处置迟缓,既未建立常态化巡查收容机制,也未落实源头管控措施,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拖延,视而不见,这种漠视群众诉求,疏于履职尽责的行为,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安全感,与城市治理的基本要求相悖。 恳请相关部门正视问题,主动担当,尽快开展流浪犬只排查收容工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还居民一个安全,整洁,安心的生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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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6-04-22 16:20
帖内置顶 – – 2026-04-22 16:34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流浪狗伤人相关问题已收悉。德山街道高度重视,街道和社区立即配合德山派出所民警到事发现场进行情况了解。街道平安法治和应急办以及社区工作人员配合民警已前往事发地点开展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并配合民警对该区域流浪犬进行排查、捕捉与清理,尽力消除安全隐患。下一步,德山街道和社区将配合公安机关持续加强辖区流浪犬整治与巡查力度,配合民警依法依规处置涉犬事件,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德山街道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如发生相关事件,可直接拨打值班电话,街道将会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工作。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德山街道办事处 2026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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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6-04-22 08:14
帖内置顶 – – 2026-04-22 08:29
网友:
您好!您在网上发表的帖子武陵公安分局已获悉。现回复如下: 一、4月13日当天接到报警后,分局快警大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将伤人犬只击毙并做无公害化处理。 二、该事件发生后,德山派出所即刻与社区,学校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商讨校园周边校园安全治理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在上下学高峰期,学校加强保安力量,增加巡逻次数,加强重点地段的管控。 2、公安护校岗切实履职,加强对学校周边流浪犬搜寻力度一旦发现危险犬只立即处置,切实维护校园周边安全秩序。 3、社区民辅警、社区干部加大社区宣传力度,引导市民严格遵守文明养犬制度,杜绝校园周边狗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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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6-04-22 16:20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流浪狗伤人相关问题已收悉。德山街道高度重视,街道和社区立即配合德山派出所民警到事发现场进行情况了解。街道平安法治和应急办以及社区工作人员配合民警已前往事发地点开展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并配合民警对该区域流浪犬进行排查、捕捉与清理,尽力消除安全隐患。下一步,德山街道和社区将配合公安机关持续加强辖区流浪犬整治与巡查力度,配合民警依法依规处置涉犬事件,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德山街道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如发生相关事件,可直接拨打值班电话,街道将会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工作。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德山街道办事处 2026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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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6-04-22 08:14
网友:
您好!您在网上发表的帖子武陵公安分局已获悉。现回复如下: 一、4月13日当天接到报警后,分局快警大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将伤人犬只击毙并做无公害化处理。 二、该事件发生后,德山派出所即刻与社区,学校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商讨校园周边校园安全治理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在上下学高峰期,学校加强保安力量,增加巡逻次数,加强重点地段的管控。 2、公安护校岗切实履职,加强对学校周边流浪犬搜寻力度一旦发现危险犬只立即处置,切实维护校园周边安全秩序。 3、社区民辅警、社区干部加大社区宣传力度,引导市民严格遵守文明养犬制度,杜绝校园周边狗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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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6-04-17 13:52
xiaobin4333:对有职责有责任的公安部门,“个人深知基层民警工作繁重,日夜奔波,不可能去苛责他们要求他们时刻巡逻搜捕流浪狗,正因为体谅这份辛苦。”这“双标”比川建国还川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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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6-04-17 10:03
贴发快半月,跟贴过半百,近千五百号人围观。相关部门怎么就失聪失明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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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6-04-16 10:53
蓝色海岸:你哪天试试看,发现没牵绳的大狗就打110,看是什么情况?我是试过了。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102421你想表达的意思我明白 ! 我发此贴的目的就是为了改变这种不负责任互相推诿的状态,孩子是每个家庭最敏感的神经,最容易唤起群众的共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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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6-04-16 09:04
magicqcf:对于这件事当中学校所展现的担当个人非常不满意,学校不是营利性的私营企业,更不能成为脱离社会,闭门造车的孤岛,教育应是面向社会回应社会;教育不该关起来门来搞形式,不能漠视学生的困境与现实需求,应该有育人的责任与担当;学校不是与世隔绝的象牙塔,...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102429对有职责有责任的公安部门,“个人深知基层民警工作繁重,日夜奔波,不可能去苛责他们要求他们时刻巡逻搜捕流浪狗,正因为体谅这份辛苦。” 对没有责任的学校,“这件事当中学校所展现的担当个人非常不满意。 为什么不体谅学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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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6-04-16 09:02
magicqcf:你们理解的责任是找谁背黑锅,找人赔钱;我所说的责任是各单位应该对公共事件应该关注!对有责任的公安部门个人深知基层民警工作繁重,日夜奔波,不可能去苛责他们要求他们时刻巡逻搜捕流浪狗,正因为体谅这份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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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6-04-15 20:00
对于这件事当中学校所展现的担当个人非常不满意,学校不是营利性的私营企业,更不能成为脱离社会,闭门造车的孤岛,教育应是面向社会回应社会;教育不该关起来门来搞形式,不能漠视学生的困境与现实需求,应该有育人的责任与担当;学校不是与世隔绝的象牙塔,不能只顾自身运转而无视外界的声音与学生的真实处境!
至于公安部门责任一说,个人深知基层民警工作繁重,日夜奔波,不可能去苛责他们要求他们时刻巡逻搜捕流浪狗,正因为体谅这份辛苦,我的发声才更克制,更理性,只希望推动责任单位统筹治理,消除隐患,守护孩子安全。所谓“柿子捡软的捏”“怕权威“纯属小人之心的恶意揣测。发声不为对抗,只为解决问题;不苛责个人只问责职责缺位。若是连为孩子安危呼吁都要被如此曲解,那才是真正的是非不分,颠倒黑白。 孩子遭犬咬让家长痛心;安全防线缺失家长们忧心。发帖只为消除隐患,为了让校园周边真正安全,绝非图谋私利,更不求一纸赔偿。别用你们那阴暗狭隘的逻辑,去侮辱一颗为孩子发声的心。漠视责任才是原罪,无端揣测更是卑劣。所求的不过是整改,是安心,是孩子们未来不再面临同样的危险! 有兴趣的可以看看我的个人空间,看看我的历史发帖记录:不敢说本人多好,但本人已经在尽力的做一个关心公共事务公共利益的市民了!当然,关于钓鱼的那是涉及个人爱好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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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26-04-15 19:04
xiaobin4333:校门之外应该是小区之外,你小区围墙外还找物业去管吗?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102416农村里的房子报告村里,小区单元门外报告物业有问题?提升一下理解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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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26-04-15 19:01
xiaobin4333:12345告诉你了啊,公安局的责任啊.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102418你们理解的责任是找谁背黑锅,找人赔钱;我所说的责任是各单位应该对公共事件应该关注! 只顾着自己一点点私人利益的小市民永远理解不了公共事务公共利益社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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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26-04-15 18:57
xiaobin4333:他还不是柿子捡软的捏,12345都告诉他公安局负责,你看他说了这么多敢说一句公安局应该负责不?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102417指望公安天天巡逻发现流浪狗?你觉得公安基层有这么闲? 不敢说公安?12389我又不是没有打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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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26-04-15 18:52
大城小民:照这么说,还可以甩锅给路政,园林、环卫、交警、城管......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102409你俩一唱一和倒是蛮搭配的,都是同样冷漠对公共事务毫不关心,找不到该关注的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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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26-04-15 18:51
xiaobin4333:说白了还是因为钱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102408你这种心胸的人永远也不会理解别人对公共事务的关心,你眼里只能看到那千八百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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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26-04-15 18:49
magicqcf:一点都不好笑,正经讨论涉及居民安全的公共事件!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102404把狗肉店替换为有关主管部门不就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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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26-04-15 18:05
magicqcf:你家大门外小区单元门外有狗来回溜达你选择什么?你哪天试试看,发现没牵绳的大狗就打110,看是什么情况?我是试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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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26-04-15 17:09
magicqcf:公共事件公共利益,懂不懂!12345告诉你了啊,公安局的责任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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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26-04-15 17:08
大城小民:照这么说,还可以甩锅给路政,园林、环卫、交警、城管......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102409他还不是柿子捡软的捏,12345都告诉他公安局负责,你看他说了这么多敢说一句公安局应该负责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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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26-04-15 17:04
magicqcf:你家大门外小区单元门外有狗来回溜达你选择什么?校门之外应该是小区之外,你小区围墙外还找物业去管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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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26-04-15 15:02
xiaobin4333:说白了还是因为钱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102408照这么说,还可以甩锅给路政,园林、环卫、交警、城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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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26-04-15 14:08
大城小民:也是服了,这也可以甩锅给学校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102392说白了还是因为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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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26-04-15 14:07
magicqcf:在你们这种对公共事件公共利益毫不关心的人群眼里或许只看得到冷冰冰的规定文件,无法交流!对公共事件保护公共利益不是到处扣帽子到处找背锅,而是应该权责明确,有权就有责无权就无责,就好比上学放学期间校门口的交通秩序的管理责任一样就不应该是学校和家长的,早就说过是公安、交警、城管的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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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26-04-15 12:33
云中月:深夜晚上城区街道上经常有流浪狗,前后没人,看到狗朝你笔直跑来还是蛮吓人的,如果没发现或躲避不及时,真的就有可能被咬。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102350除了成年男子有足够的自保能力,老人小孩大部分成年女性都没有面对恶犬的自我保护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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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布于:2026-04-15 12:19
小把戏:这种太哪个了,保安也只管校内不进狗,校外学校还专门派人看狗,怎么想的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102367你家大门外小区单元门外有狗来回溜达你选择什么? 我会选择赶走或者报告村里或者物业,解决不了会报告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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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布于:2026-04-15 12:15
正一:狗肉店要承担不作为责任。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102376一点都不好笑,正经讨论涉及居民安全的公共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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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布于:2026-04-15 12:13
大城小民:也是服了,这也可以甩锅给学校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102392公共事件公共利益,懂不懂! “不知道最终谁或者哪个部门会对此类事情负起责任,非赔偿责任,而是谁来负责处理学校周边的流浪犬或者放养的狗,消除此类安全隐患。”,看看我帖子里面说的什么。 我说的“责任”不是你们说理解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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