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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刘永新,湖南省澧县澧西街道关心四组村民,我因棚改拆迁补偿款被违法截留至今十年不发放,一家人无家可归,多次通过湖南红网问政湖南平台、国家信访局网上平台进行投诉,并上传提交完整证据。然而,每次投诉都被层层转交至澧县自然资源局回复,完全无视《信访工作条例》“由有权机关回复、涉案被投诉机关应当回避”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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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6-03-23 11:12
帖内置顶 – – 2026-03-23 11:13
网友:
您好! 收悉诉求,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因市民的诉求已通过信访途径进行反映,请市民以信访回复结果为准。 澧县澧西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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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6-03-24 14:59
澧县县长热线:网友:投诉澧县政府将信访问题违规转交无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处理,澧县自然资源局是无权处理机关,澧西街道办是实际克扣和截留棚改专项补偿款的违法截留单位,难道就有权处理当事人投诉县政府违规转交信访事项的有权机关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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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6-03-23 11:12
网友:
您好! 收悉诉求,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因市民的诉求已通过信访途径进行反映,请市民以信访回复结果为准。 澧县澧西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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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6-03-21 11:16
楼主梳理的事实清晰、法律依据明确,征地补偿的法定主体本就是县政府,自然资源局无权处理还违规答复,明显违反《信访工作条例》,支持依法维权,要求有权机关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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