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芷兰街道临紫社区中南春溪集小区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公示的规划图纸上显示原售楼中心处有人行出入口北门,包括高德、百度地图均显示在售楼中心处有北门,售楼中心外为景观用地,开发商卖房的时候也宣称在售楼中心有业主进出的人行通道,现在物业认为规划的人行通道为消防应急通道(有书面回复)且任由售楼中心业主(使用人)在景观用地上砌墙挤占小区公共用地且导致进出通道被堵塞,失去原有的设计功能,对小区居民生活造成安全隐患。在向物业公司反映此问题后,物业公司回复的是说问询社区领导口头告知售楼中心业主砌墙装修挤占小区景观用地导致通道被毁有相应的审批程序,在业主提出查看相应资料时物业公司又以不是审批管理部门无相应备案资料被拒绝。当前正在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现恳请领导解决如下问题:
1.查勘售楼中心处的通道到底是人行通道还是消防应急通道?如果是人行通道,恳请督促物业尽快开放,方便小区居民出行。如果是消防应急通道,则本着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依照消防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不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及《高层民用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等法律法规要求,督促物业进行整改。 2.物业公司是否履职到位?根据物业法第二条物业管理职责,第五十一条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48条等规定,物业在没有业主(使用人)相应的程序资料情况下,任由业主(使用人)砌墙占用小区公用的景观用地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如有请督促物业公司改正。 3.业主(使用人)装修砌墙占地导致原设计通道功能损坏,涉及小区居民生命安全,应当具备完整的报批备案程序且应向小区居民公示,烦请查实是否有完备的程序资料并在一定的范围公示,或允许业主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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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5-07-29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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