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领导
你们好! 我父亲今年初一因燃放劣质烟花被炸伤,导致左眼被挖除,现零售商,代理商,厂家态度恶劣有恃无恐,对此次重大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 所在零售店(权二批发商行),不具有烟花经营许可证。代理商只有零售证(飞龙烟花鞭炮),无批发证件。 事发前月(2021年1月15号),经桃源县应急管理局当场查处,并没收大量非发经营的烟花鞭炮。查处后任在无证经营。且店里常年开茶馆四桌以上(聚众赌博)。 此伪劣产品对一个退伍军人,造成终身残废!现家里田没人种,生活不能自理,老百姓维权无门! 望政府能给一个老兵做主! 图片:微信图片_20210320164755.jpg ![]() 图片:微信图片_20210320164819.jpg ![]() 图片:微信图片_20210320164823.jpg ![]() 图片:微信图片_20210320183233.jpg ![]() 图片:微信图片_20210320183249.jp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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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3-26 17:38
帖内置顶 – – 2021-03-26 17:38
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21年2月11日,你父亲阙某久在浔阳街道大平村五组权二批发商行购买了两组烟花,在11日晚上燃放,12日下午两点多钟阙某久打扫卫生时,发现有一组“王者至尊”烟花有两排没有燃放完,就用打火机点备用引,由于操作不当炸伤左眼,致使左眼球被摘除。 二、 理赔情况 你于2月13日电话告知权二批发商行的老板向某权,父亲阙某久燃放在其商行购买的烟花时炸伤左眼在医院治疗。向某权将此事告诉飞龙烟花鞭炮店的老板李某兵,李某兵又将此事告知批发企业和厂家。17日,厂家及保险公司、批发企业、李某兵会同大平村村干部对燃放现场进行了勘察。3月3日,厂家、批发企业、李某兵与你及其家属进行了理赔协商,大平村村干部和浔阳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参加,双方未达成赔偿协议。但厂家已给付阙某久一万五千元医疗费用。 三、 权二商行处理情况 2021年1月15日,权二商行因无证经营已被浔阳街道办事处依法查处。收到你的举报后,3月22日浔阳街道办事处立即对权二商行再次进行了调查,发现权二商行于2月8日从飞龙烟花爆竹经营店购买三千元左右的烟花爆竹,供自己和舅哥两家过年燃放。2月11日,你父亲阙某久在权二商行购买了两组烟花。就权二商行向你父亲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浔阳街道办事处再次对权二商行无证经营进行立案查处。 因本次燃放事故是个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赔偿问题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建议你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桃源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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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1-03-22 08:55
帖内置顶 – – 2021-03-22 09:23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并转相关部门处理,处理结果及时网上告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21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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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1-03-26 17:38
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21年2月11日,你父亲阙某久在浔阳街道大平村五组权二批发商行购买了两组烟花,在11日晚上燃放,12日下午两点多钟阙某久打扫卫生时,发现有一组“王者至尊”烟花有两排没有燃放完,就用打火机点备用引,由于操作不当炸伤左眼,致使左眼球被摘除。 二、 理赔情况 你于2月13日电话告知权二批发商行的老板向某权,父亲阙某久燃放在其商行购买的烟花时炸伤左眼在医院治疗。向某权将此事告诉飞龙烟花鞭炮店的老板李某兵,李某兵又将此事告知批发企业和厂家。17日,厂家及保险公司、批发企业、李某兵会同大平村村干部对燃放现场进行了勘察。3月3日,厂家、批发企业、李某兵与你及其家属进行了理赔协商,大平村村干部和浔阳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参加,双方未达成赔偿协议。但厂家已给付阙某久一万五千元医疗费用。 三、 权二商行处理情况 2021年1月15日,权二商行因无证经营已被浔阳街道办事处依法查处。收到你的举报后,3月22日浔阳街道办事处立即对权二商行再次进行了调查,发现权二商行于2月8日从飞龙烟花爆竹经营店购买三千元左右的烟花爆竹,供自己和舅哥两家过年燃放。2月11日,你父亲阙某久在权二商行购买了两组烟花。就权二商行向你父亲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浔阳街道办事处再次对权二商行无证经营进行立案查处。 因本次燃放事故是个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赔偿问题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建议你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桃源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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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1-03-25 15:54
annanie美美:唉,糟心啊。。。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958296是的,一家人都没法正常生活了。到处找人、找有关单位,都没解决实际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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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1-03-24 21:28
★军警绿花★:非法经营,责任不可推卸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9577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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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1-03-24 08:57
wcc123456:出了事厂家和零售店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958031不是发个帖,根本无人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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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1-03-24 08:57
路人888:不敢看,这样的事故少发生,严查劣质源头,还一个公道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958038老百姓难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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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1-03-23 20:49
桃源县县长热线:网友:政府受理了,点赞点赞,希望完美的给伤者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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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21-03-23 14:51
大帅1: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957955法律法规人人遵守,这种事故就越来越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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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21-03-23 14:36
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同时,《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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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21-03-23 14:25
城头山的小麻雀:非法经营,责任不可推卸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957906老百姓没办法啊,安监局已经收缴了一次,风头一过,他们继续违法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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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21-03-23 09:39
欧巴:街道办事处协调,商家都不来,老百姓打官司很难的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957632一只眼致残 已经构成5级伤残以上了,协调是很难解决问题的,不是赔一点点钱的问题了。。。肯定要司法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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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21-03-23 09:36
默羊:操作方法不知道是否正确?炸着自己了,先反思自身问题,再追他人之责,另外,没有有效证据的话,只怕也达不到自己的期望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957606产品侵权对厂家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制,消费者直接起诉厂家和商家,只需提供自己受伤以及治疗的损失等材料即可。至于事故原因到底是你自己燃放不规范还是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是由厂家和商家来提供证据证明的。我相信如果真是产品有瑕疵,自有公道可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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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21-03-23 09:14
127_379:是43军的吧.是80年的吧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95785382退伍的,出这么一个事,给组织领导添麻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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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21-03-23 09:13
土狼:希望长久禁放烟花爆竹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957862是的,呼吁政府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不要让假冒伪劣产品害到下一个老百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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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21-03-23 09:08
成熟的麦穗是耷拉的:你这官司估计真不好打。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957860是的,厂家,经销商,零售商就是基于这一点,态度恶劣,上下打点。老百姓维权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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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布于:2021-03-22 17:30
我不舒服:惨不忍睹,还是不要放烟花的好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957678是的,呼吁大家到正规商店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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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布于:2021-03-22 17:30
★军警绿花★:非法经营,责任不可推卸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957707呼吁大家到正规商店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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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布于:2021-03-22 17:29
顺顺顺:烟花炮竹是属危险物品,炸的这么严重,是第一次燃放导致的吗?这属于伪劣产品,怎么不找厂家取证协商?维权不易,找准方向。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957756现在那一箱烟花里面还有没放完的,这就是质量问题啊,司法局协商,店老板都不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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