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领导:
本人的父亲于2006年在某公司入职,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他已经64岁了,还在公司上班,但是这些年公司一直都没有帮他购买养老保险,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追公司补缴吗? 谢谢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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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0-09-15 16:09
帖内置顶 – – 2020-09-15 16:39
您好!男年满60岁超过退休年龄,不在劳动监察受理范围;对于满60岁后未购买社保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可以仲裁,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为一年,您已超过期限。由于您网上信息不完整,劳动关系不明确,征缴部门也无法核查,您可拨打征缴处电话:0736-781512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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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0-09-14 09:04
想多了,好多企业压根没买五险一金的,一天到晚想这些歪心思,自己多赚点钱好生善待老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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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0-09-14 09:23
有证据证明什么时候入职和一直在那里工作,可以走劳动仲裁要求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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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0-09-14 09:29
诗和远方:想多了,好多企业压根没买五险一金的,一天到晚想这些歪心思,自己多赚点钱好生善待老父亲。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929504法律规定的东西怎么就变成了歪心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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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0-09-14 09:32
诗和远方:想多了,好多企业压根没买五险一金的,一天到晚想这些歪心思,自己多赚点钱好生善待老父亲。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929504国家用法律制度的形式赋于劳动者应有的,合法的权益,以体现国家对广大劳动者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只是各地执行不一,执行好的地方,人多兴旺,能够体现政府对劳动温馨的一面,所在地发展水平更高,执行不好的地方,人口流失严重,因为最基本的公平都无法保障,普通的务工人员能怎么办,只选择相对公平的环境来实现自我的价格,这是自然规律,在中国更甚,为什么到你这里成了歪心思,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理所应当,天经地义,除非你是付出这些利益的一方,那就能正常理解你现在所说的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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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0-09-14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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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0-09-14 09:52
诗和远方:想多了,好多企业压根没买五险一金的,一天到晚想这些歪心思,自己多赚点钱好生善待老父亲。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929504这叫做歪心思?你刷新我的三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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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0-09-14 10:25
这么反对打压老百姓维权的十有八九就是请人搞事又舍不得出钱滴资本家。。。。或者是自己没得卵用 怕得罪人 不敢维权的怂包,支持你维权。十多年都不给买 绝对是老板逃避责任,又不是别人工作不稳定的那种 买着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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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20-09-14 10:34
诗和远方:想多了,好多企业压根没买五险一金的,一天到晚想这些歪心思,自己多赚点钱好生善待老父亲。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929504没事多看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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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20-09-14 11:10
诗和远方:想多了,好多企业压根没买五险一金的,一天到晚想这些歪心思,自己多赚点钱好生善待老父亲。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929504人才,牛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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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20-09-14 11:36
当年有这么一句顺口溜:计划生育好,政府来养老。出现这样的问题,一是政府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二是企业也有一 定问题。很多网友从法律角度看问题是没错的,遗憾的事,现在很多方面政府本事立法后就执法不严,其实大家也都知道是什么有因。就在今天,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根本就没有给员工买养老保险(在此处就不谈什么五险一金了),最基本的养老都没有。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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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20-09-14 11:40
申请劳动仲裁啊 罚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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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20-09-14 17:08
不懂 关注下。
按理来说 如果合同有约定 就应该按约定办。 如果合同上没有明确的,协商处理。 据不可靠消息 我们小区的保安、保洁到现在都是不买养老保险的,双方约定了多少钱/月 无其他待遇。物业公司这么做 估计是不合法的,但是 作为打工者几年后 反过来控告雇主不买养老保险 ,相关职能部门怎么判 不知道是否有先例可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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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20-09-14 18:37
人社部在2017年对社保缴费的最新答复:地方经办机构追缴历史欠费并未限定追诉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063号建议的答复》(人社建字〔2017〕105号)明确答复: 关于追缴时限问题。《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时效规定,系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制定。 同时,该条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分为两款,在执法实践中不能仅依照第一款的两年时效规定,还需综合第二款规定,即“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判断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连续或者继续状态以确定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时效。 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6号)均未对清缴企业欠费问题设置追诉期。 因此,地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实践中,对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一般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追缴和处罚,而地方经办机构追缴历史欠费并未限定追诉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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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20-09-14 18:50
诗和远方:想多了,好多企业压根没买五险一金的,一天到晚想这些歪心思,自己多赚点钱好生善待老父亲。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929504歪心思,我估计你是视钱如粪土的大侠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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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布于:2020-09-15 08:11
诗和远方:想多了,好多企业压根没买五险一金的,一天到晚想这些歪心思,自己多赚点钱好生善待老父亲。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929504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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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布于:2020-09-15 09:08
绝不用挂:不懂 关注下。只要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肯定要被处罚,所以在现在实体该有多难搞,入职的时候都好说,离开的时候再算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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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布于:2020-09-15 09:08
绝不用挂:不懂 关注下。说白了 无法给这些人买保险,要保险就不会让他们来上班,开不起工资。有些人五十多了,工作也不好找,大部分也不会哪么找公司陪这个保险的钱。具了解,外包清理大街的,都没有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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