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及第二十六条第五款“(五)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现向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应武陵区小文餐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30702MA4LMPBR2F)企业名称牌匾为东欣家常菜馆,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完全不符。
武陵区小文餐馆(东欣家常菜馆)地址:常德市武陵区启明街道半边街社区人民东路953号(武陵区湘味家常菜馆和武陵区星楷沅澧家常菜中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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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9-07-24 15:44
帖内置顶 – 武陵区工商局 – 2019-07-24 17:34
bmkp 网友:
您在“[投诉举报]向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一贴中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此事我们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处理结果将及时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0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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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9-09-17 09:22
网友您好:
关于举报东欣餐馆名称与营业执照的名称不一致的情况,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发现该餐馆的招牌由原来的东欣家常菜餐馆改为美食美客,工作人员在现场拍照取证,责令其限期改正。 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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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9-07-24 15:44
bmkp 网友:
您在“[投诉举报]向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一贴中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此事我们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处理结果将及时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0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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