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请看上面的图片证据:
1、 关于2018年5月5日,罗*打人证据不足。常德市公安局认真调查后,于9月11日依法撤销了桃源县公安局不予处罚罗*的决定,责令桃源县公安局依法处理,但县公安局我行我素至今未依法处理。(见行政复议决定书)被害人强烈要求公安机关公布,5月29日、5月31日调查文*伟、杨*刚两名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 2、 关于调解。5月22日,我主动找漳江派出所调解,但对方吵闹5分钟就跑了,当时调解律师就建议拘留对方(其后,我向县纪委反映)。 6月22日组织调解,确有此事。但上午9点我已被拘留,和谁调解?典型的以权压法,以言代法。(见以上拘留证) 3、 报复性执法。5月23日,周所长说我还告到县纪委去打,要依法办案。周副所长说是打的罗*的脸,并用手机拍罗*脸部所谓的伤情照片,现场有目击证人不调查,采用一家人的证言,来陷害、报复我。(有监控视频) 4、 滥权妄为,任性执法。由于我上级部门反映,相关领导行政审批拘留3日,实际拘留5日并处罚款,怀孕将我拘留,造成流产。 5、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县公安局还在敷衍搪塞,欺骗受害方和网友。2019年4日2日回复,要我等60天,不要向上级反映(见通知单)。 执法者要不要守法?为强闯民宅,行凶打人者撑腰打伞。执法违法要不要追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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