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军是临澧县文塘村高山组组长,举报他如下:
1,此队长去年是拆迁户,后来买了本村杨某房子,但此房子旁边就是队里公用的池塘,此队长填平后用围墙圈地,请弄清楚问题,我说的是占用了本队公用的池塘,请以归还; 2,赵某并不是本村人,很多年前在本村买了地建房,去年拆迁了,但当时他拿了钱走了,并没有要国家给的三干基地,但现在又想在本村花少量的钱办证建房,我们的土地是集体土地,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就不行,何况说只有17个人同意,本队分钱有300个人,17个人同意,算什么比例??? 3,这么些年的帐目什么时候公布过,拿证据; 4,很多网友说组长算什么官,正所谓现官不如现管,在农村给人办准建证就是肥差。 请县长严肃处理这些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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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9-03-22 15:49
帖内置顶 – 临澧县县长热线 – 2019-03-22 15:53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组长颜*军占用本队公用池塘的问题。颜*军现住房屋旁确有一池塘叫藕坝堰,藕坝堰与段家堰之间有一条沟相连,且此沟原是条臭水沟。因美丽乡村建设有要求,该沟在文塘社区环境整治时进行了改造,下面安装了过水涵管,涵管上面填了土,颜昌军在打围墙时将此沟围住,并种了树,铺了草皮,占用堰塘一说不存在。 2、关于赵某买土地办准建证建房的问题。经调查后情况如下:赵某不是文塘高山组世居户,但赵某一家从修梅搬迁至高山组居住近30多年,是拆迁户。反映高山组组长为其办理准建证建房一事不存在,据在国土所调查,赵某及其儿子均未在国土所办理准建证。 3、关于该组帐目未公布的问题。据高山组组长及其支村委反映,颜*军任该组组长5年来,组里基本没有集体收入,去年的土地拆迁款也是由村里直接打到所有农户卡上,没有经组长的手。 4、关于您反映的组长是肥差的问题。办准建证的权利在相关执法部门,组长没有这么大的权利。 所有问题均据实回复,经与该组组长颜*军沟通,颜本人愿与举报人当面沟通,且颜*军承诺,只要是自己存在违纪违规行为,一定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 临澧县望城街道办 2019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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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9-03-18 14:43
帖内置顶 – 临澧县县长热线 – 2019-03-22 08:0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具体情况待调查清楚后予以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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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9-04-04 10:06
不是说要当面对质吗,留下负责人联系电话,我要当面对质,铁证面前,看你们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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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9-03-26 17:06
jane19870217:池塘被说成了臭水沟,安装了下水就可以圈起来成为自己的土吗?不知道是什么逻辑,请问谁让你安装下水的,谁让你填池,谁让你绿化了圈进自己的围墙的???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801886又不是汉寿鸿运街的臭水沟 ![]() ![]() 臭水沟好啊。臭水沟里,蛇鼠好做一个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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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9-03-26 15:57
池塘被说成了臭水沟,安装了下水就可以圈起来成为自己的土吗?不知道是什么逻辑,请问谁让你安装下水的,谁让你填池,谁让你绿化了圈进自己的围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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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9-03-26 10: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并且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宅基地已达到规定标准的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可在原宅基地上改建,或退出原宅基地再申请新宅基地。宅基地达到标准的也不得再购买住宅。
根据湖南省实施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澧县的实施办法是:每户住宅占耕地的不得超过130平方米,占闲置地的不得超过180平方米,占荒地的不得超过210平方米。扩建住宅所占的土地面积,与原住宅合并计算。 临澧县是什么情况,俺们就不知道了。 颜组长购买的2亩=1333.3334 平方米。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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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9-03-22 17:32
尊敬的jane19870217:
您好! 您确实不应该这样乱说胡编地诬蔑组长。 1.明明是围住了臭水沟 ![]() ![]() 2.人家在3月4日就告诉你了:“关于流转该组土地准备建房的赵某,系该组2018年拆迁户,已经过该组党员、居民代表、群众等17人参加商议同意”。经你这么一闹,现在只得说:“办理准建证建房一事不存在”。 3.因为组里基本没有收入,所以就没得账。这个逻辑关系你要学懂学透啊-----其因果关系也可以倒置的 ![]() 4.组长现在要求你现真身了。你会不会自以为是地认为组长真滴会单独同你沟通走水路哩?你会不会变成传说中的“呵呵呵”呢?笼子已经施好了,你钻不钻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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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9-03-22 15:49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组长颜*军占用本队公用池塘的问题。颜*军现住房屋旁确有一池塘叫藕坝堰,藕坝堰与段家堰之间有一条沟相连,且此沟原是条臭水沟。因美丽乡村建设有要求,该沟在文塘社区环境整治时进行了改造,下面安装了过水涵管,涵管上面填了土,颜昌军在打围墙时将此沟围住,并种了树,铺了草皮,占用堰塘一说不存在。 2、关于赵某买土地办准建证建房的问题。经调查后情况如下:赵某不是文塘高山组世居户,但赵某一家从修梅搬迁至高山组居住近30多年,是拆迁户。反映高山组组长为其办理准建证建房一事不存在,据在国土所调查,赵某及其儿子均未在国土所办理准建证。 3、关于该组帐目未公布的问题。据高山组组长及其支村委反映,颜*军任该组组长5年来,组里基本没有集体收入,去年的土地拆迁款也是由村里直接打到所有农户卡上,没有经组长的手。 4、关于您反映的组长是肥差的问题。办准建证的权利在相关执法部门,组长没有这么大的权利。 所有问题均据实回复,经与该组组长颜*军沟通,颜本人愿与举报人当面沟通,且颜*军承诺,只要是自己存在违纪违规行为,一定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 临澧县望城街道办 2019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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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9-03-22 10:47
jane19870217:本想把队长占公用池塘绿化后圈地的照片传上去,但传不了照片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800793你又不敢拿着证据 直接到纪检监察部门去!或者去宣传部门的权威媒体告诉J者。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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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9-03-22 09:13
徐哒哒:图 是谁啊?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800659本想把队长占公用池塘绿化后圈地的照片传上去,但传不了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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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9-03-22 09:13
归还队里池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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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9-03-21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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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9-03-20 16:26
不知为何,上不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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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9-03-18 14:4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具体情况待调查清楚后予以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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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9-03-16 17:16
尊敬的网友:
您好! 调查结论已经出来了,大家也都看到了 "......该驻村干部进行了调查。文塘高山组堰塘没有承包经营,属于组集体资产,不存在霸占一事。” 你竟然还在继续举报组长,颜*军没有投诉你诬告陷害、造谣,就彰显出了他的大家风范 ![]() 即使你上传图片,当然也会质疑你是在搞PS。 难道你还会自费组团邀网民 到你组里搞个观光游不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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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9-03-15 13:18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的帖子大家都看到了。您这样没完没了地发帖举报组长合适吗? 颜昌军其实是能力出众的好族长啊。 1.在文塘这片寸土寸金的地方,组长没要组民们出半份力,自己发扬精卫填坑的精神,填平了堰塘。尔等组民应该联名申请驻村干部,为之申报当代愚公奖杯。 2.组长自费在新大陆上搞绿化,保护环境。应该为之申报绿化奖章。 3.用墙圈地,说明组长的防盗意识超强,时时刻刻提防有小偷把新开辟的疆土偷走。可以推荐他当治保大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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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19-03-15 11:58
楼主啊楼主,人家都说了,“......驻村干部进行了调查。文塘高山组堰塘没有承包经营,属于组集体资产,不存在霸占一事。” 组长现在替你们把堰塘保管着的哩,,没有向你收保管费就不错了,你反而还投诉组长颜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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