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6日,我开车在省道柳叶湖地段时被柳叶湖交警拦截,说我的微型面包车前面加了保险杠,给我开了500元的罚款单。可是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条例不违法啊?
根据公安部令第124号发布: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所以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保险杠不违法。 请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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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9-03-07 23:01
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
看交警怎么来把握这个尺度了 楼主如果能发一张照片上来 可能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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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9-03-07 15:50
现而你要能直接摆出一二三条来,就不会罚了。所以有空多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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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9-03-07 15:01
感谢楼主对交警工作的与支持。
留言所述稍欠具体,建议楼主留下具体车牌号码等相关信息,以便我们及时核实回复。 同时,若当事人对交警执法工作存有异议,可致电:0736-7703550详询或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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