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我是改善住房条件,不是炒房(炒房的也不会现在出手),下面说说我的情况。
现在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1、夫妻名下共一套住房,是老公婚前商贷购一套住房,现正在还贷中; 2、18年12月30日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缴纳首付款,在公积金新政出台前,1月2日在市公积金中心进行了预约登记,1月11日缴纳了房屋维修资金。 请问我想申请公积金的话: 1、是否需要把婚前的商贷还清? 2、是按之前的政策公积金贷款40万,还是按新政来组合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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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9-02-20 17:22
“阳光明媚10”网友: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根据您的情况描述,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需要结清商贷,只需要把商贷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合并计算还款能力,根据还款能力综合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您在公积金贷款操作办法调整之前已进行了预约登记,在申请贷款时按老操作办法执行。 如有具体疑问,请电话咨询0736-7256928。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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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9-02-20 16:03
“阳光明媚10”网友: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根据您的情况描述,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需要结清商贷,只需要把商贷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合并计算还款能力,根据还款能力综合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您在公积金贷款操作办法调整之前已进行了预约登记,在申请贷款时按老操作办法执行。 如有具体疑问,请电话咨询0736-7256928。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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