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执能部门,康桥蓝湾小区地下停车场是否属于人防工程,面积是否计入公摊面积?开发商是否有权进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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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12-07 16:56
市房管局:网友:停车场面积是否计入公摊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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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12-06 09:08
[quote=24648813,4773671?7A3377A0_F15F]网友:
你好,对你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 是否属于人防工程的问题建议向规划或人防部门咨询。 2、 若属于规划停车位,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quote] 是的当事人是谁,若计入公摊当事人就不是开发商而是业主,就常德这么大的公摊率,我是不相信地下车库没纳入公摊,房管局和规划局敢不敢公示每个楼盘的公摊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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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12-05 13:31
24648813:网友:停车收费引起的矛盾纠纷,一直以来就是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最大的难处是政府似乎没有一个具体的部门管此事。遇到大的矛盾或者纠纷引起社会稳定的事了,才会有人出面协调管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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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12-05 11:28
网友:
你好,对你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 是否属于人防工程的问题建议向规划或人防部门咨询。 2、 若属于规划停车位,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之规定,其归属由开发企业与业主之间约定。 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12月5日 楼主问的是否计入公摊面积。不论哪种归属,应当公示和公开小区公摊面积!作为主管部门,回复问题不能避实就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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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12-05 10:34
网友:
你好,对你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 是否属于人防工程的问题建议向规划或人防部门咨询。 2、 若属于规划停车位,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之规定,其归属由开发企业与业主之间约定。 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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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12-04 16:50
康桥蓝湾的停车是我见过最友好的,对于业主和客人临时停车都比较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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