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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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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 
								
								发布于:2018-03-08 11:18				
			帖内置顶  –  武陵区区长热线  –  2018-03-08 11:18 
						
					谭家根反映的两个问题: 
							1、房屋国土证上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但按农村拆迁进行。 2、2002年在河洑镇犀牛口社区5组的房子出售。2004年,因孩子要结婚,又在河洑镇犀牛口社区5组买了一个房子。现河洑镇拆迁,国土部门按农拆执行,认为其无安置资格等问题,对此不服,要求相关部门给出合理解释。 经调查, 谭家根输河洑镇犀牛口社区5组居民,现居住在府坪街道东巷社区。身份证号码为:432421195205140372,他反映的相关问题经区棚改办和犀牛口社区多次调解与解释,未达成一致意见,现该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2017年9月1日区国土局、区法院工作人员当面(谭家根)送达了告知书,当时区法院工作人员留有影像资料为证。送达人为任华明、丁浩。 河洑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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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发布于:2018-03-02 11:03				
			帖内置顶  –  武陵区区长热线  –  2018-03-07 12:20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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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 
								发布于:2018-03-08 11:18				
			
					谭家根反映的两个问题: 
							1、房屋国土证上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但按农村拆迁进行。 2、2002年在河洑镇犀牛口社区5组的房子出售。2004年,因孩子要结婚,又在河洑镇犀牛口社区5组买了一个房子。现河洑镇拆迁,国土部门按农拆执行,认为其无安置资格等问题,对此不服,要求相关部门给出合理解释。 经调查, 谭家根输河洑镇犀牛口社区5组居民,现居住在府坪街道东巷社区。身份证号码为:432421195205140372,他反映的相关问题经区棚改办和犀牛口社区多次调解与解释,未达成一致意见,现该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2017年9月1日区国土局、区法院工作人员当面(谭家根)送达了告知书,当时区法院工作人员留有影像资料为证。送达人为任华明、丁浩。 河洑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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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 
								发布于:2018-03-02 11:03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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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楼# 
								发布于:2018-03-02 00:04				
			
					不是土地承包产权30年吗?82年过后有确权吧,说丹溪路无非就是河洑这边,一听到有钱分,么得稀奇古怪的人都出来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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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 
								发布于:2018-02-28 15:24				
			
					征地补偿款分配主体应该是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人民政府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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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 
								发布于:2018-02-27 20:47				
			
					这种事,没有一个统一的单行的规定吧!一个村民小组,自己组里怎么定就怎么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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