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2026年8月31日下午9:19分,市民在桃花路(药店超市附近)乘坐湘JT5758出租车前往交通局后门,于9:27分下车,驾驶员全程打表计程收费7元,(2.6公里并有车费发票)。市民坚持只付费6元,驾驶员因1元车费与市民产生争议,未发生争吵与过激言论。整过经营过程中出租车驾驶员未出现乱收费及服务态度恶劣现象。与市民反映情况不一致。
二、处理情况。
1.由于湘JT5758出租车当班驾驶员在经营过程中,在乘客出现争议时未能耐心解释和告知计费标准,服务用语生硬,服务水平有待提升。故对当班驾驶员口头批评教育,责令其加强业务知识与职业素养学习,提升自身服务水平,保证在今后工作中做好热情服务乘客、依法依规经营。
2.我单位将继续加大开展针对乘客乘车知识宣传力度,提醒乘客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加强对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的监管,责令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加强所有出租汽车驾驶员教育培训,加强规范经营、提升文明服务意识,强力整治不打表、乱收费等行为。
如您在我县乘车遇到不打表计费、乱收费等违规经营行为,请保留相关乘车号牌、付款信息等图片或视频证据,及时拨打我单位监督电话:0736-6629668.我们将全力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桃源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