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澧县如东镇烟花爆竹经营店安全升级改造违法搭建扩建、违规占道经营的投诉信
尊敬的澧县县委、县人民政府:
本人系澧县如东镇本地村民,现针对我镇多家烟花爆竹经营店借安全改造升级之名,违法搭建扩建、违规摆放烟花小屋、侵占集体土地、占道经营的违规违法行为,向各部门实名投诉,恳请依法严查、全面整改、严肃处置。
近期,澧县应急管理局统一部署烟花爆竹经营店安全改造升级工作,要求所有门店整改到位,符合消防安全、场地规范、经营规范等安全标准,目的是消除烟花爆竹经营安全隐患,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此项整改工作初衷良好、合规合法,但我镇部分烟花爆竹经营店主借此政策漏洞,肆意违规改造、肆意违建占地,乱象丛生,严重违反规划建设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造成极大安全隐患和恶劣的社会不公问题。
当前我镇烟花爆竹经营行业违建乱象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第一,肆意乱搭乱建,违规扩建经营场地。部分烟花爆竹经营店主未向住建、执法、国土报备审批,私自违规搭建、扩建经营构筑物,擅自扩大经营面积。
第二,违规摆放烟花小屋,占道经营隐患突出。多名店主私自购置成品烟花小屋,未经过合规选址审批,随意放置在乡村公路沿线两侧。公路周边人流、车流密集,属于高危经营区域,完全不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距离规范,严重违反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条例,一旦发生意外,会直接威胁道路通行安全和过往群众安全,公共安全风险极大。
第三,非法侵占集体土地,私自划界占地。部分经营店主借改造升级之机,私自圈占村内集体公共土地,私自画地为界,将公共集体土地私自划为个人经营使用场地,肆意侵占公共资源。该行为严重违反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侵犯全村村民集体权益。
第四,执法尺度不一,社会公平性严重缺失。此前,我镇执法管理严格,普通村民在自家屋前搭建简易棚屋等小型构筑物,均被统一排查、依法拆除,违建零容忍的管理标准深入人心。但如今烟花爆竹经营店主大规模违建扩建、占道占地、违规经营,却无人监管、无人制止、无人整改,同类违建行为出现“双重执法标准”,严重损害政府执法公信力,引发村民强烈不满,造成恶劣的邻里矛盾和基层治理问题。
综上所述,澧县如东镇烟花爆竹经营店违规搭建扩建、占道摆放设施、侵占集体土地的行为,既违反城乡规划、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又严重违背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执法不公、乱象扰民。
为此,本人郑重向各主管部门提出以下投诉诉求:
1. 恳请相关部门立即开展专项排查,对如东镇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店的违法搭建、违规扩建建筑全面核查,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拆除、彻底整改,恢复场地原貌。
2. 严查公路沿线违规摆放的烟花小屋,对所有未合规审批、占道摆放的设施全部清理取缔,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选址与布置,彻底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3. 严厉整治店主侵占集体土地、私自划界占地的违法行为,收回被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维护村集体公共权益。
4. 统一执法标准,杜绝选择性执法、差异化执法,对所有违建行为一视同仁、从严整治,公开处理结果,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与政府执法公信力。
5. 建立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常态化管控辖区烟花爆竹经营门店,杜绝违建扩建、违规占道经营问题反弹,筑牢辖区安全生产防线。
本人此前曾致电镇政府执法队反映上述违建及占道问题,但执法队表示该问题不归其管辖,称其仅负责查处钢构棚搭建违建,烟花小屋属于整体成品结构,不在其执法管辖范围。该说辞明显推诿履职责任,实属荒谬,致使群众合理诉求无处落地,违规乱象迟迟得不到整治。
恳请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群众诉求,正视基层执法推诿乱象,尽快实地核查、从严处置、限期整改,并向村民反馈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