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
你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新任支部书记随意削减低保”相关问题不属实。
2025年,桃源县漆河镇开展低保联审评议工作时,考虑您家中于2024年12月遭遇诈骗重大打击,双亲年事已高,幼子上学等情况,经天宝山村委会集体评议、镇审核把关等相关程序,将您及其父母共三人纳入低保,低保金每人每月270元,三人每月低保金共810元。
2026年5月,桃源县民政局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新一轮年审复核,经银行系统数据比对,发现您名下一张邮政银行卡内有超过10万元存款,您本人承认属实。且调查发现,您家庭遭诈骗后,公安部门追回12万元;2025年8月,相关部门共计救助8万元。
根据湘民发〔2021〕34号《湖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湘民发〔2025〕42号《湖南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算评估办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追回的12万元被诈骗款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给予的8万元补偿金,应计入您家庭收入。
漆河镇人民政府、天宝山村委会根据相关规定审核您在低保年审复核前12个月的收入及存款状况,并考虑您家中实际情况后,评议决定仅取消您个人的低保,保留您父母2人的低保,并申请将两老低保金进行提标,具体事宜还需上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综上,漆河镇社会救助工作均严格遵照政策程序,且充分考虑您家庭实际情况,体现人文关怀。
下一步,漆河镇人民政府和天宝山村委会将做好后续工作。一是耐心沟通释疑,讲清低保“应保尽保”政策,消除名额误解;二是主动向上汇报,依程序争取合规待遇;三是持续关怀走访,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关心慰问。
漆河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