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在职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意见》(湘人发〔2005〕65号)中“四、机关工作人员经批准同意在职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可在年休假的基础上在增加14天,用于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学费资助方面,“学习费用采取个人、单位共同投入的办法解决。从2005年7月1日起,……取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可申请资助20%的学费;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学位或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可申请资助30%的学费。资助经费在本单位的培训经费中解决,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相关政策是否有效,我市有无其他配套的鼓励机关工作人员在职攻读研究生的相关政策?
市人社局:网友 采蘑菇的小仙女,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建议向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咨询。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050970能不能帮我转办?我没有联系方式啊!
采蘑菇的小仙女:能不能帮我转办?我没有联系方式啊!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051043你已经蠢得连一个单位的联系方式都问不到考上研究生又能有什么办事能力
采蘑菇的小仙女:能不能帮我转办?我没有联系方式啊!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051043(九)干部教育科
asawaly:你已经蠢得连一个单位的联系方式都问不到考上研究生又能有什么办事能力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051191我算是体会到什么是网络喷子了。我的意图是让人社直接转办组织部,公对公。又不是我把咨询划到人社去的,是后台懂么?我觉得处理方式人社直接给市民留言后台反馈这事儿不归它管,让后台再重新分配。我只是表达礼貌而已,倒好被你这个喷子给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