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老江2:既然“我”的雨棚被拆,那么其他人的也必须一并拆掉,交警也不能偷懒,交警领导也不能讲人情,分人办事,政府也得关闭雨棚厂家,杜绝一切源头。如果这一切做不到,那就把“我”的雨棚复原!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927717你把别人心思猜透了
老朽:同时,建议对于有非机动车道不走(如常德大道、柳叶大道、紫缘路、武陵大道等等),非走机动车道,且三五成群、晃晃悠悠走在机动车道中间的电动车,交警叔叔应加大引导力度,劝导其走非机动车道。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927734赞同
桃源老江2:既然“我”的雨棚被拆,那么其他人的也必须一并拆掉,交警也不能偷懒,交警领导也不能讲人情,分人办事,政府也得关闭雨棚厂家,杜绝一切源头。如果这一切做不到,那就把“我”的雨棚复原!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927717没这意思。。。不用复原。拆了速度快还省点。凡事都有利弊,阴阳。无所谓
我.自由人:你把别人心思猜透了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927768还真没看透 。。。。我就是期望一次性成功清理,要不三天两头,交警也累啊。大树下乘凉,办公室吹空调哪个舒服?为了不让他们劳累撒。人民公仆辛苦了
老—实—人:电动车加雨棚害别人,也害自己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927832其实分类。但管理上麻烦。不值得细分,所以一刀切式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