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3月份左右罹患早期宫颈癌,现已手术出院,同病房的病友告知我们农合里面包含了一个两癌险(特指原发性乳腺癌及原发性宫颈癌),当时就让我爸爸咨询了村里负责收费的人员,均表示不知情,后来去县里问也是没有下文,后来我在网上各种查找资料,找到了一份宁乡2018发放的关于农合收费的文件,别人那里也是收取的220元/人/年,文件明确指出120属于医保,100属于两癌险及大病救助险,现在村里既不能给我们说出同样收取220元/年/人的具体费用支出,也否认了两癌险这个说法,但是后来我咨询了澧县还有就是常德市城区的居民医保,别人确实有这个两癌险的说法,只是要多出钱而已?请问1.我们每年交的220元具体指的是那些?2.为什么同样是在常德市的管辖下,却有不同的政策下达?
本来癌症的治疗费用就高,为什么桃源的居民医保就是没有包括两癌险,甚至从来也没有宣传过相关方面的知识?我们也问过其他的桃源病友,大家对这个政策不知情?(两癌险在澧县及常德市城区都是自愿购买的,但是我们当时买医保的时候完完全全都没人给我们说这个,而且直到今天也没有人晓得这个)
恳请相关部门尽快给老百姓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