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血压患者门诊费用报销50%的政策落地了吗?”的回复
网友你好:
按照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医疗保障部分政策的通知》(常医保发[2019]1号)文件,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待遇已经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而且待遇有所提高,参保职工的高血压由2000元/年提高到2500元/年,糖尿病由2800元/年提高到3000元/年;参保居民的高血压由1000元/年提高到1500元/年,糖尿病由1000元提高1800元/年。患者可以按照本人参保类型到所属参保地进行申报,享受相关待遇。
职工医保每年年初,医保经办机构会将特殊病种的相关费用打入个人账户,年底凭票到经办机构报销;城乡居民年底凭购药发票到经办机构报销。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