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临澧县县长热线 – 2019-03-19 10:15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经收悉。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由经侦大队专门调查回复。经查,2012年11月27日,临澧县公安局成立“11.27”专案组,以经侦大队为主侦办了卢*平(湖南广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已判刑)合同诈骗(一房多卖)一案。在办案过程中查明,黄*英(邵*帝之妻)于2010年2月23日与湖南广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东站5号楼1**、1**号门面,但未办理备案及预告登记,2011年湖南广天置业有限公司又将该二间门面卖给了王*珍并且到房产部门办理了备案及预告登记,后根据临澧县处置东站涉稳问题领导小组确定的备案及预告登记优先原则将该二间门面确权给王*珍,2016年2月县房地产管理局为王*珍办理了房产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二间门面属于王*珍所有。
2018年12月,经侦大队根据补充收集的证据向临澧县处置东站涉稳问题领导小组写出了情况汇报,呈请认定黄*英属于真实买房而非借贷关系。在湖南广天置业有限公司债务明细中予以调整为真实购房类,但不能改变该二间门面的合法拥有人为王*珍的事实。这也是为了积极稳妥地化解处置原安福东站地块商住开发一房多卖历史遗留问题的需要。
综上所述,我局经侦大队无任何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原安福东站地块商住开发“一房多卖”引发的历史遗留问题正在县政府工作组的主持下积极稳妥地化解,各项工作正在推进之中。
专此回复!
临澧县公安局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