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aixinwangming”: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沧山乡蟹泉池老板侵占基本农田挖塘养虾,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况。
2018年1月1日,鼎城区黄土店镇沧山村6组村民(原沧山乡彭家桥村6组)张**为稻虾养殖,以每亩每年350元的价格向沧山村委会承包土地312.8亩,承包期20年。2018年5月,张**申请成立鼎城区蟹泉池稻虾养殖合作社。2019年1月张**对承包的190亩水田、低洼田、水塘、小田改大田挖塘、挖环形沟、筑埂。经初步比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张**稻虾养殖范围大部分为基本农田。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条“基本农田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第17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在基本农田上实施稻鱼、稻虾、稻鳖综合立体养殖,应当以不破坏基本农田为前提。我处认为:稻虾养殖目前是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符合中央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在不破坏耕地地力的条件下,建议退养时督促恢复耕地原状。
二、关于沧山乡彭家桥8组某村干部牵头招商引资,准备挖山填河修农庄。该行为将严重污染周边居民的饮用水,村干部还给签字,同意填河修农庄的村民每户200元的好处费的情况。
2018年,黄土店镇为创建沧山“AAA”景区,经统一设计规划,计划在沧山村熊家冲修建沧山景区游客接待中心,并完善相关路、桥等基础设施,因拓宽景区原有道路需占用一部分彭家桥8组的集体土地,经沧山村、组开会讨论后,给彭家桥8组所有村民每人100元的补偿,补偿金额共计12000元,目前已经发放7000多元,目前该景区未动工建设。国土部门将加强监管,并要求项目方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感谢网友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大力支持。
鼎城区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