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交通局:
我是湖南安慈高速公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员工林寅生。2013年该公司法人盛泰与我签订了安慈公司的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负责行政及法务工作。为了安慈高速项目,我和其他同事一样坚持多年的无偿付出,2013年至2017年底,我代理安慈公司经济纠纷案件数十起,案值近拾亿元,均有法院判决、裁定为证。我在公司危难之时伸出援手,但安慈公司法人盛泰却在得知常德市政府要经过他同意才能依据审计报告支付工资一事后,贪婪丧失人性,背信弃义,不再承认我和许多同事的劳动关系,拒不支付工资报酬,妄图贪墨员工的血汗。
2019年1月24日贵局高速办在常德论坛中对我追讨工资的投诉举报中回复:“常德、张家界两市政府与您没有合同关系,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采用其他合法方式维权。目前,经过多次协商、沟通、谈判,安慈高速公路建设前期费用已锁定,正在走《支付合同》的签订程序。您可以与湖南安慈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人李信国联系处理,或找原签约劳动合同的法人联系处理。”。得此回复,我不尽要问:“安慈公司的其它债权人跟政府有合同吗?政府为何要按照审计报告清偿债务,却不能依据审计报告兑现员工工资,而要服从盛泰的摆布?”政府依据多方认可的审计报告监管、兑付安慈公司工资和债务,合情! 合理!合法!如安慈公司法人盛泰有异议,可依法向人民法院对债权人和员工提起诉讼,以维权益;债权人和员工有异议也可以向法院诉讼维权,继续向安慈公司或者宏凯集团追讨剩余款项,既不至于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也与常德市政府不相干系。如政府无视债权人和员工合理请求,一味绥靖纵容,不秉公职权,而是让一个涉嫌违法、贪婪成性的人凌驾于法律、公平公正之上,无疑与虎谋皮。贪婪成性的安慈公司法人依旧会反咬一口,最终政府不仅要背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不担当、胡乱作为、丧失诚信的恶名,而且还要承担安抚、维护债权人和员工合法权益的责任,唯一获利者还是安慈公司的法人。
我在宏凯集团工作了10年,在安慈公司工作了6年,深知安慈项目的来龙去脉,了解法人盛泰诸多涉嫌违法的事实,盛泰利令智昏、贪婪成性的诸多违法行为,也必将得到法律的严惩。审计报告中所载的工资报酬是我多年的血汗和付出,捍卫合法权益,维护尊严,我势必将讨薪进行到底。2018年初我已向青岛市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支付我的工资报酬。但安慈公司法人盛泰毫无为人的道德底线,利用法律程序漏洞,通过对管辖权异议等方式拖延案件的审理。该案件现正在移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的过程中,需等到案件分派之后才能进行司法保全。故恳请常德市交通局能够体谅我的困境,保留我的工资,我将尽快申请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办理对我工资的保全。
2019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