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如此执法,令人心寒
当事人提供的投诉举报原文如下:
12月7日上午7点35分左右,我向往常一样开车去上班。途经澧县澧阳南路即文化街与人民路路段(原一完小西大门北80米处)遭一电动车刮擦,至使左车门受损,刮擦部位形成一条宽6公分,长70余公分的划痕。便下车与其理论,当时身穿交警制服的警号尾号4414的交通干警前来干预,要求我们到一边去争执,并说:你们把车停到一边去,争吵也行,动手也行,搞成什么样都与我无关。于是我驾车把车停到人民路路口南50米处,下车找肇事者理论。当时,周围好几个交警要求我把车开得更远处,我便上车准备将车驶离。警号尾号4414的干警来到我车旁,说了些话,我们便开始争吵,后来另一名交警和警号尾号4414的干警一冲而上,抓住我握方向盘的手臂开始扭打。因当时他们人多,我便驾车离开。
上班后,我立即去交警大队任大队长办公室向任大队长汇报。后在询问我情况时,其中一名动手的交警堵在门口大声吼道:你要再这样我照样打你,看你有多厉害。随后任大队长便过来安慰我,说无论如何给我个说法。
从事发当天至今日,已过去10多天,仍无任何消息。
交警执法,一是维护交通秩序,二是及时处理交通事故,确保交通畅通。但到此时为止,车辆刮擦事件没有解决,而且还遭执法干警野蛮殴打,情何以堪,法何以堪?难道交警的尾巴真的摸有得吗?
说明:因当事人未在论坛注册,委托本人代发。关于此事真相,以官方调查结论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