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o7273361: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18年9月18日,许家桥回维乡纪委收到群众实名反映原双堰村支书姚某初违规收费、私藏收据的信访。乡纪委派出调查组进行了调查取证,调查结果如下:
2005年左右,原双堰岗村原会计严某明通知原9组村民姚某明上交身份证,但并未告知身份证是用于办理粮食补贴存折本。粮食补贴本在下发后一直被姚某初和严某明保管。2011年,姚某初和严某明告诉姚某明会有粮补,然后给他看了粮补本,收了多少,欠了多少,都有告诉姚某明。姚某明当时也默认了这是历史老钱(土地提留)。因姚某明还欠1800多元的历史老钱(土地提留),所以粮补款已抵扣部分欠款,抵扣款共计1467.3元。
2012年粮食补贴本遗失,姚某初和姚某明在许家桥回维乡邮政银行补办,当时粮食补贴存折本中有1080元,姚某明当场取出1000元,姚某明表示为了避免其他村民因自己欠提留款而说闲话,便主动向姚某初表示要补齐剩余所欠的提留款。之后姚某初将时任会计严某明叫到村部,向姚某明收取了500元的提留款,并开具了收据。
以上为当事人姚某明在乡纪委调查时记录的谈话,姚某明已签字确认。综上,关于反映的姚某初违规收费、私藏收据的问题不属实。同时姚某初交与姚某明的钱款是一种往来帐,往来帐并未对收据凭证有严格要求,姚某初所开具的收据只用于表明收取钱款的凭证。
许家桥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