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市规划局 – 2018-11-06 11:05
常德长庚路居民网友:
您好,针对您所提出的关于芙蓉公园公厕及垃圾中转站的问题,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带领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多次会议研究。现回复如下:
1. 经查《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47-2016)表2.2.1,城市垃圾转运站规模最小的“小型V类”用地面积≥500㎡,≤1000㎡,与相邻建筑间距应≥8米。而本次您所投诉的“垃圾中转站”实为芙蓉公园附属垃圾收集房,用地面积仅为72㎡,远未达到“城市垃圾转运站”标准,而与居民区、幼儿园间隔了公园外围绿化带及光源路,距离在20米以上。因此,该建筑的规划设计依据是公园设计规范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审批手续中也是作为附属设施与芙蓉公园整体方案一并进行公示、审查;
2. 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独立式公共厕所与相邻建筑物间距不小于5米,附属式公厕间距未做要求。《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中未对相邻建筑间距提出要求;
3. 芙蓉公园规划方案于2018年3月21日—2018年3月29日进行了方案批前公示,在市政务中心和规划局网站进行网上公示的同时,在公园周边东、南、北三个方向均择醒目建筑张贴了项目简介及总平面图。
4. 我局充分尊重周边群众建议,经与业主及相关单位协商,已审批通过了局部调整方案,将垃圾房位置北移20米,并增加绿化防护。迁移后距离小区约25米,距离幼儿园30米以上。但考虑垃圾车运输问题,并不适宜将其迁移至公园内部更深处。
感谢您对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