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举报武陵区南坪街道城管副中队长赵**在城管办公室将我母亲致伤却拒不承认事实并且拒绝赔偿受害人的医药费,康复费等相关费用。
事情描述:8月16日上午10点左右,受害人前往武陵区南坪街道城管办公室处理城管没收受害人秤盘一事两个多小时城管仍不予理睬,等至12点左右,赵**将受害人推倒。事发当时受害人右手敲门,左手拉着门把手,副中队长赵**开门用力把受害人的左手推开致胸口导致受害人胸口疼痛后仰倒地,后脑勺大量出血。跨包,裤子和鞋子上都溅满血液。当事人未及时报警及通知家属,事发后只想将受害人送至小诊所做简单处理,后因为诊所不愿接收才将受害人送至中医院诊断治疗。后又私自销毁证据。在受害人住院期间委托同事处理协商,并且威胁受害人若是报警将收回已交的相关费用,并且表明事发当时有相关的视频。
如今,事情当事人拒绝与受害人家属见面协商,没有履行工作纪律,为逃避事情责任无故旷工数日,无视组织纪律,受害人家属希望该单位出示请假条等正常工作日不在办公场地的依据。
一个多月前副局长答应要回复我们以下问题,事发当时的110报警证据?调查清楚事发时是否赵**推倒了我母亲?是不是所有队员都指证是我母亲摔倒的呢?这些问题至今未得到正面回答。现我母亲经常头晕头痛,已两个多月没有劳动能力,因为这件事情一直没有能够得到处理,城管局的处理方法也令我们家人寒心,希望你们还我母亲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公道。 据我母亲说当事人赵**等同事几人中午工作餐有饮酒,面红耳赤,嘴里散发出浓烈的酒精气味,请问南坪街道城管还是不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单位?中央八项规定还适不适合约束它们?拿着老百姓的钱财,吃喝玩乐,还在单位打伤老百姓,天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