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尊敬的领导,百姓朋友们:
2018年7月6日,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赵占武三兄弟故意伤害一案,审理结果出乎意料,三人同时实施犯罪,但只判决了其中赵占武一个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你说这样的判决结果对于一个农民来说得到了怎样的惩罚?毫无伤害,这不是对法律的亵读吗?现在是法制社会,任何人触犯刑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而此案的犯罪分子依然逍遥法外。看到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法人员如此不作为,乱作为,真让老百姓痛心!
当前正值打黑除恶的高峰期,三个中年男人夜闯民宅,为一个根本不成立的土地流转合同无故滋事,将一个年近七旬的瘦弱老人及一个带有身体残疾年近六旬的老妇人毒打致十级伤残,性质极其恶劣,带有严重的黑社会性质,理应严惩,而安乡县公检法机关均有说辞,极力为犯罪分子开脱。最让受害人不能容忍的是,只判一年有期徒刑也就罢了,但为什么还是缓刑一年呢?这根本就是作秀,掩人耳目。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犯罪分子根本就不符合判缓刑的条件,另外判缓刑也必须得到受害人的谅解,而法院根本没走这一程序。
针对安乡县法院的这一判决,受害人肯定不服,便依法上诉至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但问题是上诉人无权上诉对被告的刑事判决,于是又找到安乡县检察院要求提出抗诉,检察院却说没有理由提出抗诉,法院没有判错。难道老百姓就只能听天由命,真的有理无处说吗?可见受害人想得到公平、正义,只怕是上天无门了,因为没有“靠山”、“后台”。
最后,对受害人的损害赔偿判决也是少得可怜。据统计受害人的损失近三十万元,而安乡县法院就只判决了区区九万块钱。犯罪分子不是很有钱吗?在打人时都说:“打死你,我出钱”,难道被打断的十一根肋骨及多处软组织损伤和腿部挫伤就值九万吗?受害人住院几个月至今未能康复,也不知能否康复。各位领导,请多多关注没有任何关系的黎民百姓,管一管你们的职能部门的执法人员,还老百姓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