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俺觉得小区物业可以管!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640704物业企业并无小区物业的所有权,是为小区服务的企业而不是对小区进行管理的企业。物业必须得到业主大会或者业委会授权方有管理权,否则只有服务权。
市法制办:尊敬的市民网友:这点事也走法院?违法成本太低,维权成本太高啊!
公权力大体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权力,各自有各自管辖的领域,行政 权力并不能包办一切。合法建设的住宅楼内部占用公共空间的隔断门等,不属于法律定位中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范畴,而是属于侵权设施的范畴。根据我国...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640722
破帽遮颜:这点事也走法院?违法成本太低,维权成本太高啊!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640756该哪里管不该哪里管,是以事大事小划分还是以事的性质划分?赖债不还违不违法?莫非赖500这点小事不该找法院维权,赖5万才归法院管?
市法制办:物业企业并无小区物业的所有权,是为小区服务的企业而不是对小区进行管理的企业。物业必须得到业主大会或者业委会授权方有管理权,否则只有服务权。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640754你又在误导常德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