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漆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分管领导迅速组织专班工作人员开展核查处理工作,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为妥善解决你户与钟某户的建房土地争议,镇村两级前期已多次组织调解,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切实化解矛盾,涌泉村村委就争议问题解决方案充分开展了民意征求工作。您所在的涌泉村五组共有村民88户,2025年12月3日,涌泉村村委组织召开组民会议,共有26户村民参会,其中20户同意相关解决方案,2户不同意,4户弃权;后续镇村工作人员又上户征求33户村民意见,其中32户同意该方案,仅1户不同意。综合会议表决与入户走访结果,共有52户村民同意该方案,同意户数已超组民半数。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涌泉村村支两委集体研究决定,收回相关争议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该争议土地共有两个地块,其中地块①长3.4米、宽0.76米,面积2.6平方米;地块②长12.5米、宽2.63米,面积32.9平方米。
为妥善开展争议土地收回工作,涌泉村村委严格规范履行收回程序。一是分批次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决议、收回土地方案、腾地通知以及动工通知;二是对决议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含周末);三是公示期满后正式启动收回通知程序,施工全过程由村委会进行监督。
在相关程序履行过程中,专班工作人员分别于2025年12月9日、12月17日,以及2026年1月4日、1月8日上门,向你户与钟某户送达争议土地使用权收回决议、收回方案、限期腾地通知及围挡动工通知(其中围挡动工通知明确动工日期为1月12日,遇雨雪天气则顺延),你户均按规定正常签收相关文件,钟某户均拒绝签收。在此期间,镇村两级持续组织协调,专班工作人员分别于1月5日、1月10日晚间,与钟某女儿及女婿进行协商,但仍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1月12日至15日,涌泉村按既定方案安排瓦匠进场施工。施工期间,钟某夫妇多次采取水桶泼水、水管洒水、打砸墙体、破坏施工工具等方式强行阻工,镇村工作人员及派出所干警多次现场劝导,但钟某夫妇仍拒不配合。因现场施工安全无法保障,施工作业未能取得较大进展,目前已暂停施工。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组织镇司法所、平安办、涌泉村委等多方力量,加大对双方的调解力度,尽力促成矛盾协商化解。同时,若钟某夫妇持续采取违法方式阻工,我镇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维护正常施工秩序和村民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镇村工作的理解与配合,后续如有新的进展,我们会及时与您沟通反馈。若您有其他合理诉求,可随时与镇村工作人员进行联系。
漆河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