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后上班第一天去万达那个营业部准备提取今年的物业费,因为去年办理之前就咨询过,答复说是离上次满一年的前30天就能提取,不用等到第二年的同一天,但是这次去又不行了,操作过程中你们的系统提示没满一年无法办理。
现在政策要求又改了么,为什么不能保持满一年前多少日可以办理,每次都要满一年,每次都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周末节假日或者自己忘记而耽误几天往后推,那最后又会出现某一年12月31日取了第二年12月31日是周末再退一天成了跨两个年度才能取一次失去了一年的物业费提取机会啊。
不过工作人员还是不错,提出直接把资料留存到时间直接帮我办理就不用我到时间再来一趟了。
还是希望公积金能更改间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