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5-03-04 15:11
您好!
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林场林业股专业人员实地勘察以及通过系统图纸确认,安乐村与金岭村接壤区域为乔木林地,属于大同山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保护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占用林地。
经场、村工作人员依据现实情况判定,安乐村道路路网完成度较高,安乐村与维新镇连接的村组道路已超过两条,村民出行、运输货物已十分方便,未存在“交通运输非常不便,货物运输,人员出行难”等相关问题。
石门县大同山国有林场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