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老江2:路灯管理处对这么多年的交通事故有着重大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我是该处处长,首先绝对会提前采取措施解决这些问题,其次,如果是因为路灯不亮导致交通事故,我绝对引咎辞职!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997336路灯管理是个问题
市城管局:网友“w4tch”:首先不管移没移交,老百姓的安全出行谁来保障?总不能放任不管毕竟都几年了,不修好不通路另当别论,都修好了为何不能正常使用,出现重大交通事故,不是路灯直接导致,那也有一定因素存在,谁负责?难道就这样放任不管。党性何在,修路的意义何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务的宗旨只是口号?
您好!关于您的诉求,我单位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滨湖西路西延线(桃花源路至丹溪路)路灯确实未亮,此道路路灯为城发集团承建,目前还未移交给我处,维护管理仍由城发集团负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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