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诉四医院南区收费等问题的回复
您好!收到投诉后,据了解,四医院儿科立即展开自查,因投诉人联络信息不详,医院儿科仅能从患者的投诉日期反推出患儿诊疗时间大约为2019年3月31日,当日医院儿科门诊共诊疗患儿10人,其诊疗明细如下:皮XX 检查费225.34元 吴XX 检查费37元药费114.58元 黄XX检查费54.42元 黄XX检查费41.42元 尹XX检查费58.42元熊XX检查费95.42元 药费75.94元 刘XX检查费120元 药费166.39元 陈XX检查费23.42元 黄XX检查费201,42元连XX药费192.58元 ,在医院3月31日所诊疗的10位患儿中,虽然均针对性的做了基本检查,但仅有4位患儿使用了药物,且花费最多的患儿其检查医药费共计286.39元。根据医疗原则、合理用药原则,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必须要有相应的检查结论作为辅助依据,所以,针对患儿病情,医务人员行常规的必须检查,再根据检查结果合理的使用药物,是完全合理、合法、合规、既保障了患者权利、又避免了医疗误差的正当医疗行为,投诉人因具体信息不详,难以联络,所以无法得知其患儿的具体病情,以及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是否小病大治、是否吃回扣!但从已有的诊疗信息观察,医院在3月30日-4月2日期间,儿科门诊无一人检查费+医药费超过500元,医院儿科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遵守了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而且根据患儿的病情进行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投诉人用主观臆断来标题四医南区医生小病大治、吃回扣是一种非常不妥的恶意抹黑行为,希望投诉人能从事实出发,客观看待医疗行为,不要用个别不良事件来否定整个行业,医患问题需要医患双方真诚面对、相互信任、相互包容,而不是人云亦云、跟风投诉!四医院作为鼎城区唯一一所公立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也会坚定的保障患者医疗安全,严格遵守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用精益求精的医疗技术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鼎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