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保护出租车的利益,谁来保证乘客的利益?》的回复
“柳湖沙月”网友:
关于您反映的《支持保护出租车的利益,谁来保证乘客的利益?》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市发改部门的审批,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在2019年2月4日零时起到2019年2月6日24时止,巡游出租汽车在按现行运价标准实行打表计程收费的基础上,每车次另加收4元服务费。春运期间严禁出租车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市民如发现出租汽车私自乱涨价,可拨打12358进行投诉,同时,市运管处在春运期间将联合发改、交警、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道路运输工作的支持、理解和关注。
常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