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电八局常德基地莲花池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中,基地社区服务部于2018年12月24日下发通知,要求原棚改区住户在2019年1月31日之前,办理订房选房手续,同时缴纳5-7万元的“户型定制保证金”。否则“一律视为放弃选房”。我们认为极不合理,也不公平。
1、我们原来的房屋被拆,开发商没有向我们缴纳保证金,以保证我们的房子何时建好还给我们。现在回过头反而要我们被拆迁的缴纳保证金,这不合理。
2、保证金应该是双方对等的要求,社区要求我们缴纳“户型定制保证金”的同时,就应该向我们拆迁户缴纳“交房保证金”。任何单方缴纳保证金都是不公平的。
3、就是为了确定一下大家选定的户型和面积,社区服务部要求大家缴纳高达7万元的保证金,依据何在?你社区一次要收这么多钱干什么?其中是否同开发商之间存在某些猫腻?让人不能理解。
我们棚户区住户绝大多数都是退休职工,住的还是五六十年代的老房子,本身经济条件就不好,社区既然是为老百姓办好事,难到就不能为我们考虑一下,减少我们一点负担。为我们做一点实事。
请市领导为我们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