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起,蟹脚痒,菊花开,闻蟹来”,又到了一年中最适合吃螃蟹的时候了(好像还有点晚了)。
挑了个好天气,选个好心情,趁着近日难得的暖阳,前两天,我溜到常德市有名的菜市场——北纺,开始采购大闸蟹。
市场就是市场,市场还真像市场,人来人往、车水马龙,找个停车位都花了一番功夫。直接走到水产区,各种水产应有尽有。大闸蟹更是当季主打产品,不光是摆在显眼的位置,而且还按公母、重量分到不同的箱子摆成一排,很有气势。什么2.5公、3公、3.5公、2.5母、3母一字排开(问了店家,前面的数字代表螃蟹的两数),青壳白肚、体大膘肥,让人一看就有购买欲。大致问了一下价格,几家店子差不多,价格主要与重量关系最大,一两的差别价格可能每斤相差20元。综合考虑,决定在一家最大的店下手(从朝阳路对着北纺市场大门走约40米再右转大约20米靠左边转角处),这家店货品很多,乌龟、甲鱼、大闸蟹。。。门面里面还堆了很多乌龟壳,看样子生意不错。问好价格,我话不多说,直接开始在标有“3母”的箱子开抓,一口气挑了一大袋,过磅、付款、走人。
重点来了。。。回家一看,5斤螃蟹竟然有21个!我再用家里的秤称了一下,总重量确实接近5斤,单个也就2两5。 虽说重量只有5钱之分,但是2两5和3两的价格相差每斤有10几元。钱虽然不多,但是被欺骗的感觉确实不好受,
美好的心情瞬间全无,只剩下被欺骗的愤怒!
商本逐利,卖家图利本无可厚非,但是该利益的获得必须是基于合法、诚信的基础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可见,即使是心存侥幸的投机取巧,也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其赌的不过是消费者淡薄的法律意识,和昂贵的维权成本,但是,这种“螃门左道”终将不能长久,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终将失去消费者的信任。
与其说这是某个商家的个人行为,我更愿相信是整个市场的潜规则。网上一查,这种螃蟹市场的“潜规则”可以说由来已久,消费者吐槽已久,新闻报道更是屡见报端,要真正解救被“玩坏”了的螃蟹,还需要我们的相关部门、市场管理方能够主动作为,切实履行责任,一方面加强文明经营、诚信经营的宣传,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加大处罚力度,严惩不良商家;另一方面,也要通过有效手段严把螃蟹体重关,定期抽查,加大执法力度。
当然,监督不法商贩是监管部门的职责,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商户太多,监管资源有限,为了弥补监管漏洞,我们的消费者也必须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起社会监管责任,积极举报,合理打击(只是消费者力量真的太有限)。我们的社会主流媒体更应该承担起相应的监督责任,加大曝光力度,让不法商贩的不法行为无处盾形。
古语云:“守义方有利,一味求利,最终只能是义利皆失。”商人追求的无非是利益,但是舍义求利,也许会得到短暂的收获,但是终究失了诚信,便会失了消费者,失了利益。所以只有诚信常在,守义不失,才能真正的长久不衰。这就呼吁我们的商家一定要谨记诚信经营,守住这条底线,才能守在生意人的根本,也才能行之长久。
商家诚信,贵在自觉,但是也少不了消费者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只有多方形成合力,才能真正的树立起消费市场诚信的典范,才能从根源破除“螃”门左道,还百姓一个公平、诚信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