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汉寿县县长热线 – 2018-11-06 09:44
网友:
你好。
你所反映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县棚改工作是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棚改政策、法定程序推进的。对各片区进行深入调研摸底,对整理提出的特殊问题层层研究、审定、呈报,进行集体研究决策,确保阳光操作。
副食品棚户区在通过民意调查的情况下,经县棚改指挥部研究同意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将该棚户区定为文昌巷棚改项目。目前,已成立龙阳街道文昌巷棚改指挥部,完成了自改委的选定,并按法定程序选定了评估公司(湖南建业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入户实物量登记和自建面积的测绘,按照征收程序逐步推进棚改相关工作。
你所反映的总工会为2017年纳入棚改计划的货栈棚改片区。项目是经过了严格的民意调查、多次的现场勘察、严谨的层层审批,经省住建部门批准实施的,民意调查同意率高达95%。该片区房屋密集,90%以上属于上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初建设的,仅少部分为近年装修过的门面。该地道路狭窄拥挤,交通严重阻塞,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安全隐患较大;大部分房屋面积狭小,一般在50㎡左右,且不少房屋屋面渗漏。我县总工会所在地货栈棚户区虽然有个别房屋修建年代不很久远,但按照优先安排联片规模较大的棚改项目的要求,依据国务院590号令第8条、第9条一并纳入棚改区域进行征收,县总工会的征收补偿款是本级财政自筹资金予以支付。另外,棚改指挥部和征拆办的工作人员在货栈棚改项目没有住房,只有极个别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拆迁范围内,县政府并不是利用棚改为政府部门人员谋福利。
汉寿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