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汉寿县县长热线 – 2018-10-30 10:20
网友:
你好。
你所反映问题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环境监察及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认真调查了解和妥善处理,现将调查及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过调查(处理)核实的情况
2018年10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与聂家桥乡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你所反映的电杆厂名为湖南湘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为水泥混凝土电杆制造。法人代表罗XX。企业于2017年10月25日开始建设,2018年2月11日,我局对该企业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现该企业已完成项目建设,于2018年10月11日通过了环评审批,并投入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按照环评要求,锅炉燃料使用的生物颗粒,但因操作工不熟练,在开炉时使用少量柴火偶尔会产生较大的浓烟及灰尘;经现场勘察,企业在生产及运输过程中,使用了行吊及大型货车,产生的噪音对周边居民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二、目前处访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已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按环评要求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方可投入生产。经与企业周边群众沟通,表示企业愿意进行整改达到环保要求后不再投诉上访,目前企业已处于停产整改状态。同时,我局将不定期对企业进行复查,如发现有其他环境违法行为产生,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我局举报电话:2857587。
汉寿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