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市规划局 – 2018-08-27 10:09
“关于你我”网友:
您好!您在网上投诉举报的“市规划局对富民桥食品厂违法行为视而不见 听而不闻”收悉。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常德富民侨食品菜业有限公司位于太阳大道与兴龙路交汇处西北角,规划用地面积22803平方米。
2015年2月,湖南省住房和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印发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息备案表的通知》(湘建保函【2015】28号),同意其新建公共租赁住房。
2015年8月,我局审批了富民桥倒班楼(公租房)总平面和单体方案,其总平面布局有3栋2层厂房、4栋6层倒班楼(含部分配套用房)和1栋4层办公楼,规划总建筑面积23007平方米,容积率1.03。2015年12月,我局依据常德市武陵区发展改革局常武发改投备【2015】56号文,批准了4栋6层倒班楼单体调整方案。2016年3月,我局按程序办理了上述倒班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目前4栋倒班楼已建成,但建设单位尚未向我局申请项目竣工联合验收。
再次接到您的诉求,我局再次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核实,4栋倒班楼建设内容与已批施工图基本相符,但4栋倒班楼底层架空层加装卷闸门;临太阳大道配套用房通道封闭,玻璃门改为卷闸门,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问题,我局已责令富民侨公司立即整改,项目验收前必须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富民侨公司不得组织竣工联合验收、不得交付使用,不动产机构不得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感谢您对城市规划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