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我公司认真核实后,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核实,我公司未收到过三一翡翠湾小区分户改造申请。
二、三一翡翠湾小区是由“常德竹胜园房地产有限公司”(用电方)在2013年07月26日向“常德供电公司”(供电方)申请的用电项目。按照客户申报的用电需求,由供电方与用电客户方平等协商后,最终开发商选择确定为专变(总表计费)供电方式,不实行一户一表。因此,供电公司只能按照专变总表计量,向用电方“常德竹胜园房地产有限公司”收取电费的方式。
三、由于三一翡翠湾所有住户均由常德竹胜园房地产有限公司供电,小区居民与供电公司没有直接供用电关系,因此居民电费的收取方式,由常德竹胜园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管理,是否合法建议咨询相关法律机构。
四、解决方案:建议由你们小区具有合法身份的业主委员会将小区分户和产权移交问题提交全体业主讨论,会议通过后到供电营业窗口提交分户用电申请,对小区供电设施按照公变标准进行设计改造,报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并将供电资产产权移交给电力部门后,我们即可同意转为公变模式供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国网常德客户服务中心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