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德蛮:一头雾水,很难看懂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648682确实,老夫是门外汉,看不懂。
霸德蛮:一头雾水,很难看懂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648682通俗的说就是对方无相关许可经营属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
ct8008:为了狗儿子,这是把别人往死里整的节奏啊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648675谢谢评论及关注,但一码归一码,超市里为了一包过期的盐还要打官司上新闻咋办?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cdnihaoa:确实,老夫是门外汉,看不懂。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648705此事有两个部分:
风云馨涵:这里分两块,一是无照,是由工商部门进行处罚;二是无证,由应该发证的部门进行查处。工商部门应该有通报的职责。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648934内行人啊
落叶扫秋风:通俗的说就是对方无相关许可经营属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别人无照经营 关你一卵事啊 !!!一看就是得罪你了吧 这么有时间 多去做点好事 到这里抓别人短尾巴 你起劲得很
此宠物店的营业执照只可经营宠物用品,不能售卖宠物活体。此店在2016年一直在销售活体宠物,持续至今,城东工商所接受举报后,未依法处理,含糊其辞。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648713
121057827:别人无照经营 关你一卵事啊 !!!一看就是得罪你了吧 这么有时间 多去做点好事 到这里抓别人短尾巴 你起劲得很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649288看你长不像冬瓜,短不像茄子,不会说话就回娘胎里克,回炉再造。
安安4088:仅就法律层面而言,本帖还是适用法律错误。从工商执法层面看,所述情形不适用《无证无照查处经营办法》,这不是无照经营,而是个体户超范围经营,应适用《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三项)。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649573《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三)对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者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问题是不论哪条,武陵区城东工商所都未进行处理,截止目前已过去了近半月。这算不算懒政?
落叶扫秋风:《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三)对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者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问题是不论哪条,武陵区城东工商所都未进行处理,截止目前已过去了近半月。这算不算懒政?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649837弄错了,不好意思。查了一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废止。被《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取代。该办法第三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安安4088:仅就法律层面而言,本帖还是适用法律错误。从工商执法层面看,所述情形不适用《无证无照查处经营办法》,这不是无照经营,而是个体户超范围经营,应适用《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三项)。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649573为什么不能适用?它不是无照,它是无证啊!麻烦先多了解相关政策后再发声。
落叶扫秋风:《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三)对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者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问题是不论哪条,武陵区城东工商所都未进行处理,截止目前已过去了近半月。这算不算懒政?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649837这个条例早就废止了。。。
落叶扫秋风:《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三)对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者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问题是不论哪条,武陵区城东工商所都未进行处理,截止目前已过去了近半月。这算不算懒政?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649837你可以查看新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这些都不是属于工商部门管辖的了。
安安4088:仅就法律层面而言,本帖还是适用法律错误。从工商执法层面看,所述情形不适用《无证无照查处经营办法》,这不是无照经营,而是个体户超范围经营,应适用《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三项)。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649573你说的这个条例2011年就废止了。。。
风云馨涵:为什么不能适用?它不是无照,它是无证啊!麻烦先多了解相关政策后再发声。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650002我市没有实施犬类经营许可制度,没有《犬类经营许可证》。没有检疫证明不属于无证经营的范畴。
落叶扫秋风:看你长不像冬瓜,短不像茄子,不会说话就回娘胎里克,回炉再造。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649835就看你这中人就不是个好玩意 那么滴 如果觉得我说话 你不虚浮 随时欢迎你来搞我 地址:碑记边路 77号门面
武陵区工商局:落叶扫秋风网友:您好 我是狗爸爸宠物店的老板 之前一直没有出面说什么 并不是说我没有关注这个事 我是想看看客户要说成什么样 我还是一个22刚从学校毕业就开店的女学生,之前从未接触开店这行业,我办营业执照的时候我就说我开宠物店办执照,我说我卖狗,或许大哥没听清楚,在营业执照上面没写活体销售,之后客户找我买,有几批狗给他塞选 ,他说她老公懂让他老公选,最后再三确认选了一只金毛,出门的时候都确定了金毛,5.6个月之后来我这边说杂交,注明从中并未来我店里,狗是不是我这里的我并不知道,随后要退,我老公不退他们便叫一帮人来店闹事,之后我拨打110才解决,并非胡言,我店里都有监控,我承认我店里营业执照不完善,我错先,但是工商局找我做出应当处罚我们也及时处理了,而且我这边一直做口碑,熟知客户都知道我这边主打诚信,因为我不靠这店发财,纯属爱狗,所以营业我一直爱开不开,主要照顾店里的狗和路上的流浪狗,之后一直这么发我觉得没意思,在公安局得知,他们一帮人里面有政府部门人员,所以才这样吗?打着这个一直说,明明客户离我店就500米,之后从未来过,来了就找麻烦,对我来说真的太无语了,你们看了?
您在“是枉法还是徇私、是包庇还是纵容、是有法不依还是玩忽职守《二》”一贴中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商部门工作的监督。为了便于有针对性地调查处理,请您告知我们具体的情况,如不方便请拨打1231...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65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