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鼎城区区长热线  –  2018-02-08 16:34
              
        
          
        
        
                
          qujianjiutian:
你《常德市鼎城区婚迁问题》帖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五章  迁入登记 第十九条  夫妻一方随另一方居住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凭夫妻双方的户口身份证件、结婚证,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另一方户口所在地。
二、因你未提供具体信息,我们对你所反映的情况仍需比照市区相关规定进一步调查核实。烦请补充说明,或致电我办(0738-7382345)具体反馈,或致电我区公安局户籍大队(0736-7373840)具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