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4088:1、《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工作部门和派出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你自家房子的地底下可任由他人去挖空吗?《物权法》是废纸吗?人防是国安工程,如果开发商不在本小区按规定配套修建,就要申请政府“异地建设人防设施”,开发商是要出钱的。因为人防工程配套建设费已计于房子成本中。
2、《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29846
安安4088:1、《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工作部门和派出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不能让“权贵资本主义”这个概念坐实。
2、《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29846
问号110:小区所有土地是全业主的,难不成自家的地底下被人掏空了,还要给他发奖金不成?但话又说回来,这地下以防空设施规划所修的地下车库,是已列入房产成本的,也是业主在购买房子时就支付了这笔建设费,但后期做为车库供和平时期民用,管理与维护费也是应该要付的...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236
问号110:支持网友向乱作为的,违背宪法而捏出的地方法规开炮!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238
问号110:首先商品房价格是由这六个部分组成:所言极是,简单的说就是谁买单归谁。
(一).土地费用;
(二).建设工程费用;
(三).配套设施费用;
(四).相关税费(其中有人防工程异地建没费);
(五).项目运营管理费用;
(六).开发商利润.因此...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242
忧虑的法师:但你争取权益我无法可说,唯一反感的就是你开口就是要吃大户。今天能吃开发商,明天就能要求有钱人平分财产。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200你的理解不对,联想也太不着边际了。现实是开发商吃了业主的,我们要政府做主,把被吃的要回来。
问号110:支持网友向乱作为的,违背宪法而捏出的地方法规开炮!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238有看到战友的感觉,敬礼!呵呵,不知道我这个敬礼会不会让某些人把你当作退伍军人。
问号110:你自家房子的地底下可任由他人去挖空吗?《物权法》是废纸吗?人防是国安工程,如果开发商不在本小区按规定配套修建,就要申请政府“异地建设人防设施”,开发商是要出钱的。因为人防工程配套建设费已计于房子成本中。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250http://bbs.changde.gov.cn/read-847659
行者乙:http://bbs.changde.gov.cn/read-847659请你任意列举出我攻击你的一句话。
http://bbs.changde.gov.cn/read-848376
本人在上面两帖中与人争论多时,难得有人象你这样态度明确。如老江所言,论坛有点奇怪。旗子、...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303
等风的旗:请你任意列举出我攻击你的一句话。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402我开的帖子第297楼,你开的帖顶楼,你说我列不出来、心虚想撤。对此我已反驳,没列出不等于列不出。你开的帖子107楼,说我有阅读障碍,来是为找回颜面,弄巧成拙。113楼说我无中生有,躲在这里来。
问号110:首先商品房价格是由这六个部分组成:业主主张人防车库的所有权,主要理由是人防建设成本进入了房价。这个理由无论在法律上还是情理上,都是不能成立的。
(一).土地费用;
(二).建设工程费用;
(三).配套设施费用;
(四).相关税费(其中有人防工程异地建没费);
(五).项目运营管理费用;
(六).开发商利润.因此...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242
行者乙:你的理解不对,联想也太不着边际了。现实是开发商吃了业主的,我们要政府做主,把被吃的要回来。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288成本与所有权无关。成本是经济学概念,只是用来计算收益的。是否支付成本,与是否取得所有权没有必然联系。(比如一栋三层楼房的成本是10万元,我只出5万元,相当于成本的一半,但产权人同意转让给我,我就取得了这栋楼的全部所有权;反之,如果产权人一层楼就要价20万,我同意成交了,也就只能取得一层楼的产权,不能说我已经支付了你整栋楼的成本,你整栋楼都要归我。)另外现行商品房定价实行市场认知定价模式,商品房销售价格与成本无必然联系。
问号110:小区所有土地是全业主的,难不成自家的地底下被人掏空了,还要给他发奖金不成?但话又说回来,这地下以防空设施规划所修的地下车库,是已列入房产成本的,也是业主在购买房子时就支付了这笔建设费,但后期做为车库供和平时期民用,管理与维护费也是应该要付的...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236我就想问问,是不是计入了成本和你买房有关系吗?我种了一亩地成本1000块,农作物卖你2000块,超过了我的成本,我的地就变成你的了?
等风的旗:请你任意列举出我攻击你的一句话。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402在我开的帖子里不知你的态度,难分敌友,对你也算客客气气的。看到你开贴矛头明里指向我的战友,暗里列出对我的质问,我岂能坐视不管?战友一时气愤爆粗口也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不值得小题大做,因此判断是挑衅本人。安4耍猴之语恶意横流,你们一唱一和能瞒过谁?老江一语提示了我。明里你虽未拔剑,剑气已到。后面我曾明言,你若是善意,请表明,握握手好朋友。你观战不语也就罢了,这时候还不表态当然不是善意。虽然我的战友没在你开的帖子里露面,但我不能任由某些人恶意攻击他。业主权益被开发商侵占,我作为业主之一,开贴设问乃情理中事,虽不敢自夸铁肩担道义,但也算为公平正义发声喊。你不阴不阳作壁上观,可笑前网评人和某些“著名网友”的表现,不由得令本人齿冷心寒。
忧虑的法师:我就想问问,是不是计入了成本和你买房有关系吗?我种了一亩地成本1000块,农作物卖你2000块,超过了我的成本,我的地就变成你的了?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465是人防费计入成本后徒增了商品房造价,怎么会对购买者未构成损失?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开发商掏不掏钱?你代表不了法律!
忧虑的法师:业主主张人防车库的所有权,主要理由是人防建设成本进入了房价。这个理由无论在法律上还是情理上,都是不能成立的。如果开发商所建的地下设施不在小区业主分摊的公用面积内,这产权你尽管拿去。就如计入成本的教育费,城市建设配套费等,在额定的规划内,达到一定比例人群,政府就必须配套一所义务教育学校,这修筑费,辖区业主也是认缴了,所以必须享受义务教育而不是高价民办教育。
1、 成本与所有权无关。成本是经济学概念,只是用来计算收益的。是否支付成本,与是否取得所有权没有必然联系。(比如一栋三层楼房的成本...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460
忧虑的法师:我就想问问,是不是计入了成本和你买房有关系吗?我种了一亩地成本1000块,农作物卖你2000块,超过了我的成本,我的地就变成你的了?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465你这例子太扯了,就问问,业主买房,除了房子本身的房屋产权证以外还有一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算如何解释?
问号110:是人防费计入成本后徒增了商品房造价,怎么会对购买者未构成损失?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开发商掏不掏钱?你代表不了法律!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677地价,农药,种子,人工也包含在了菜价里啊。。。。。。修房一定要有人防费,这个是固定成本。。。。。。异地人防开发商掏钱了也要计入房价。。。。反正不管怎么算我都要赚2000一平米,不用修人防的话我要赚3000,这是合法的啊。。。
水兵1986:我们小区地下室,是标准的人防工程,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789
有言在先:你这例子太扯了,就问问,业主买房,除了房子本身的房屋产权证以外还有一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算如何解释?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785有土地使用证又不代表你就有了那片地的所有权。。也不代表你就有了那片地的地下附属物的使用权。。。。
水兵1986:这几天思考了一个问题,得出了一个结论:
官腐,是万恶之源。
司法腐败了,法律就不公平了;
监督腐败了,假药假食品就来了;
权力、公安、警察腐败了,黑社会就来了;恶法来了,人人平等的天平就倾斜了。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792
水兵1986:这几天思考了一个问题,得出了一个结论:对你说是恶法,对别人说是善法。。。。。看的是你的立场。国外有的人觉得本国的基本福利养懒人是恶法,领基础福利的人觉得是善法(典型的是国家破产的希腊)。
官腐,是万恶之源。
司法腐败了,法律就不公平了;
监督腐败了,假药假食品就来了;
权力、公安、警察腐败了,黑社会就来了;恶法来了,人人平等的天平就倾斜了。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792
问号110:如果开发商所建的地下设施不在小区业主分摊的公用面积内,这产权你尽管拿去。就如计入成本的教育费,城市建设配套费等,在额定的规划内,达到一定比例人群,政府就必须配套一所义务教育学校,这修筑费,辖区业主也是认缴了,所以必须享受义务教育而不是高价民...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703谁投资,谁受益,我投资修建,我就能拿来出租。异地修人防工程只要是我出钱修的我就有收益权!
水兵1986:这几天思考了一个问题,得出了一个结论:你这个说法很奇怪,就像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样。
官腐,是万恶之源。
司法腐败了,法律就不公平了;
监督腐败了,假药假食品就来了;
权力、公安、警察腐败了,黑社会就来了;恶法来了,人人平等的天平就倾斜了。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792
水兵1986:我们小区地下室,是标准的人防工程,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789常德那个小区?我想去见识下
忧虑的法师:谁投资,谁受益,我投资修建,我就能拿来出租。异地修人防工程只要是我出钱修的我就有收益权!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814这就对了。
忧虑的法师:对你说是恶法,对别人说是善法。。。。。看的是你的立场。国外有的人觉得本国的基本福利养懒人是恶法,领基础福利的人觉得是善法(典型的是国家破产的希腊)。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805忧虑的法师,我看你就是纯粹的在扯蛋,别在这里丢人现眼了。法律肯定是站在绝大多数人即大众或人民的立场上,才能称其为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