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icqcf:个人认为即使是精神病,犯了刑事罪依然要接受对应的惩罚,现行法律保护了精神病人却保护不了普通人,对于无辜者是不公平的 !我认为你说的对,但是我两说的不算数~
现行阶段实际问题确实难以解决,只能等待新的法律,或者对应的管理规定!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013080
常德平安宋鹤:就好比泡酒吧 泡夜店!泡网吧也是一种娱乐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013150一起打野也是一种享受
江二毛:网吧的废材搞死几个政府就重视了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012911到网吧上网的 是废材!那泡酒吧的就高大上?坐茶馆的该表扬?你这个逻辑不成立
纯属路过:我认为你说的对,但是我两说的不算数~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013186
桃源老江2:桃源县架桥镇也有一个,看不出年龄,胡子拉渣,蓬头垢面的,天天在路边,不是走着就是坐着,时不时朝过路车辆一冲。我爸骑摩托被吓过一次,我也亲眼看见他朝我前面的小车一冲,搞得几辆车都紧急刹车或甩盘。有过这次教训后,我再看见他,离他还有二三十米就用...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012963你恶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