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鼎城区区长热线 – 2018-11-14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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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城管执法车辆配置方式及主要功能。因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尚未进行,城管执法车辆配置问题尚未明确,考虑到节能环保、节约等因素,报经区政府同意并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购置了一批四轮低速电动车,作为城管行政执法临时辅助用车。
二、目前因尚未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该批车辆无法登记。根据2018年8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527号(工交邮电类039号)提案答复的函》,国家标准委已于2016年10月下达了《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制定计划【计划号为20161682-T-339】,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该标准起草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已在密切沟通研究,目前该标准仍处于研究起草阶段。由此可见,对于四轮低速电动车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国家标准,其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尚未健全,尚无法办理车辆登记。
三、区城管局所有的四轮低速电动执法车辆时速在20码以内,主要用于城市区域网格内街巷、公园广场的市容市貌、宣传巡查,未对道路交通安全产生负面影响。
四、您拍摄照片当日,区城管局系受区政府统一调度参与公务活动。2018年11月11日,区政府组织了“首届赵必振学术研讨会”,因沅江风光带不便于机动车进出,调度该局7辆低速四轮电动车参与现场秩序维护,故出现投诉中出现的情况。
五、我大队将加强对此类车辆的调研和监管,相关标准一经出台,即按照相关要求办理车辆登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鼎城区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