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6-05-07 09:57
关于“乐民小区广场舞扰民”的回复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现场核查,小区内确实存在跳广场舞音响音量过大、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情况。针对该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对广场舞活动组织者进行宣传教育,耐心讲解相关规定,明确告知其噪音扰民的危害及法律责任,现场要求其立即调低音响音量,同时规范活动时间,务必在晚上20:30前结束所有广场舞活动,避免干扰周边居民休息。
因该小区无物业管理公司,我局已协调楚江街道办约谈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和所在社区综治负责人,责令业主委员会及所在社区切实履行小区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小区内公共区域文体活动的日常巡查与监督管理,主动做好广场舞参与者的沟通劝导工作,一旦发现音量过大、超时活动等问题,及时制止并上报,全力维护小区安静、和谐的居住环境。
下一步,我局楚江中队将把该小区纳入日常巡查重点区域,加大晚间时段巡查频次和监管力度,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严防噪音扰民问题反弹。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若再次发现类似问题,可随时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联系(15074271288),也可拨打石门县城管执法局投诉电话:0736-5336110,便于执法人员及时现场处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石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