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6-01-26 14:57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保障因学校设置或撤并原因难以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上下学需求的农村地区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学校服务半径符合国家规定或者公共交通能够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应当不使用校车;使用校车的,不享受财政资金支持 。
针对家长诉求,我们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进一步研究探讨,尽力争取政策支持,感谢市民的理解与支持。
柳叶湖热线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