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部门负责人,您好!我不幸患重病,在2023年5月开始服用双倍靶向药,每个月需四盒多的量,报销后每月开支3000多元,2025年3月定点药房告知只能报销两盒药,医药代表告知另两盒可办理申请买一赠一活动,自费一盒送一盒,我在申请过程中自己申请双倍方案,后面医药代表给我改成一线方案。双倍方案是医保患者可以买二赠二的,也就是买二盒可以得四盒,患者经济压力会小很多。2025年11月,我才知道可以申请买二赠二,并且医药援助单位2023年7月起就有双倍方案赠药机制,如果当初医药代表告知赠药方案,我至少会少花五万,就是从2025年3月起,不给我改一线方案,也可少花一万多元。我的问题是,医药代表未尽告告义务,这是不是医疗纠纷,算不算间接导致医保基金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