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5-07-02 17:29
感谢您对交警直属一大队交管工作的监督与支持,现就留言所述回复如下:
一、路段单行道设置公示情况
因长源路道路狭窄,人车流量较大,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优化道路通行环境,在多方征求属地社区、道路两侧单位、商铺、居民意见并召开听证会,统一意见的情况下,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2024年9月2日发布了《关于对市城区长源路实行单向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又于2024年12月20日公示了《关于新增违法抓拍取证设备的公示》,其中即包含对武陵区长源路的滨湖路至洞庭大道路段卡口设备(逆行抓拍)及违法停车自动抓拍设备。在各项前提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2025年1月20日00时起,对长源路的滨湖路至洞庭大道路段逆向行驶及违法停车进行抓拍。
二、根据表述可能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
因您未提供具体车号,根据您的表述及现场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情况,您在该路段应有2起违法行为发生:1、车辆从常澧巷行驶至长源路交叉路口右转,违反了禁止右转标志指示通行;2、车辆驶入长源路,与指示方向相反,构成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我大队仅会通过监控设备抓拍锁定车辆逆向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因逆向行驶违法行为不属于《常德市公安交警系统人性化执法三十条措施》之范畴,故不适用于年度内首违警告、不予罚款的措施。
三、适用的处罚
根据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其中明确了逆向行驶(13730)处罚为记3分,罚款200元,该标准适用于湖南省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网友如还有疑问,可携带本人证件前往交警一大队办公楼205室现场咨询。